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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河南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豫司文[2010]25号
【颁布时间】 2010-02-01
【实施时间】 2010-02-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799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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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督导检查。省厅将把活动开展情况作为2010年警务督察的重要内容,对活动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要加强对各监狱劳教所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加大对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要认真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把确保监所安全稳定、提高罪犯劳教人员教育改造质量作为检查验收的重要标准,把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监狱劳教所和单位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不合格的单位、个人不得评先评优。凡是在活动期间发生安全稳定等重大案件的,一律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三)加强宣传表彰。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将活动进展情况和建议报告厅活动办公室。注重发现典型、培养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活动情况,大力宣传监狱劳教工作,大力宣传体现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精神面貌的先进典型。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对活动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集体,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岗位标兵、业务能手及时进行表彰,并给予记功奖励。省厅将对全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注重统筹兼顾。要统筹好本次活动与监狱劳教各项工作的关系,科学合理地安排时间、部署警力,既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又保质保量地抓好监狱劳教日常工作,做到共同部署、共同推进、共同提高。要统筹好本次活动与其他活动的关系,把本次活动与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相结合,切实提高维护监所安全稳定的能力;与继续深化“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结合,提高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要统筹好本次活动与常规教育培训工作的关系,把本次活动作为年度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警察参加培训练兵的考核结果要载入本人培训档案。今后,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时间进行执法培训、岗位练兵,逐步建立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执法培训、岗位练兵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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