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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试点阶段(5月底前)。各地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确定试点乡镇和试点企业率先开展活动,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信息数据库。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活动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确定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与。 (二)企业自查自改阶段(6月至9月底)。各企业对照《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内容逐条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抓好整改。 (三)评估提高阶段(10月至11月)。10底前县(市)、区安监局对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和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分级,对查出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并将开展情况上报市安监局。11月市安监局对各县(市)、区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也是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强化企业基层基础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的必然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作出具体部署,落实到企业。 (二)突出重点,强化督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省要突出四个重点,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的工作重点。要建立与重点行业企业的联络机制,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三)搞好结合,注重实效。要坚持把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坚持日常安全监管与行政执法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反“三违”、治“三超”工作力度;要坚持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与技术进步相结合,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基础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县(市)、区安监局于5月底前报送实施方案,7月上旬报送上半年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情况,11月上旬报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年工作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