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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做好当地城镇改造及小街巷硬化、排水、照明等配套工程建设任务,集中治理废水、废气、生活垃圾等污染,改善人居环境。 六、公共交通提质工程 增加中心城区公交车线路,更换车型,各旗县市都要达到标准公交车型。 牵头领导:常永福常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 任 人:刘钦 参与单位: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建委负责拟定公共交通提质工程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负责与财政、银行等部门的协调资金和信贷等事宜。负责掌握了解各旗县市区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任务目标的实施。 七、廉租住房工程 新建廉租住房5486套,22.33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达到40%左右。 牵头领导:常永福常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 任 人:刘钦 参与单位:财政局、审计局、发改委,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杨国文、雷忠宝、张智,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建委负责指导全市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廉租住房建设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各旗县市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单位按要求完成廉租住房建设任务; 2、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施工环境、资金配套等影响工作进度的问题,确保工程按期开工、按期竣工,并及时分配入住。廉租房的分配,要严格按政务公开要求实施,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快捷便民,保证公平合理。 八、集中供热扩面提质工程 中心城区供热率提高到75%,旗县市集中供热率提高到50%,并完善供热管理办法,提高供热质量。 牵头领导:常永福常务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建委 责 任 人:刘钦 参与单位: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市建委负责全市集中供热现状摸底调查、提高供热普及率方案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 2、各旗县市区负责调研确定供热投资额度和确定建设项目,负责本地区新增集中供热所需资金的落实到位、组织施工等。 九、扶贫开发工程 完成47个村的整村推进建设任务,解决3万贫困人口的温饱,3.8万低收入人口的增收。 牵头领导:王建国副市长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 任 人:范茂森 参与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农牧业局、水利局、民政局、交通局,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人:张智、杨国文、郝喜泉、苍导元、庞虎、兰和平,各旗县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市扶贫办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 2、发改委负责国贫县以工代赈整村推进建设项目落实工作; 3、财政局负责配套扶贫资金,及时足额拨付扶贫资金并对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4、农牧业局主要参与以马铃薯和肉羊产业为重点的产业化扶贫项目建设,实施“阳光工程”,加强对贫困村的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 5、水利局参与贫困村的“通水”工程; 6、民政局参与扶贫与低保工作的衔接工作,加大对贫困群众的帮扶力度; 7、交通局参与贫困村“通路”工程建设; 8、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匹配本地区扶贫配套资金,协调本地区整合惠农惠牧资金,加大项目建设投资,形成扶贫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