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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平凉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平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2-08
【实施时间】 2010-02-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3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平凉市委、平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意见

[接上页]

  14.大力发展民族乡村卫生事业。完善9个回族乡卫生院垃圾污水处理、采暖等辅助设施,新建2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争取用3年时间,解决民族乡36个行政村无村卫生室的问题。利用平凉医专高等教育资源,定向为民族乡适量培养短缺适用的卫生人才。制定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民族乡服务。严格执行卫生专业人员准入制度,对达不到执业资质的人员要逐步分流,到2012年,全市民族乡的乡村医生90%以上要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实施城乡医疗机构万名医师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选派城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到民族乡卫生院开展医疗服务工作,作为晋升上一级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考核落实。2010―2012年,每年从民族乡卫生院选派一定数量的医务人员到市、县(区)重点医疗单位进修,组织民族乡村卫生技术人员到上级医疗机构累计参加3至6个月的短期培训,用3年时间,使民族乡卫生院的卫生技术人员全部轮训一遍,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实施民族乡村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建立较为规范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切实解决民族乡村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15.大力发展民族乡村文化和体育事业。2010年,新建45个农家书屋、2个乡文化站,使民族乡综合文化站覆盖率达100%,农家书屋全面覆盖少数民族行政村。加强民族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丰富和活跃农村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富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动。到2012年,在全市9个回族乡建成文化体育广场、文艺演出舞台和图书馆,村级文化室建设覆盖率达到50%。大力发展民族体育事业,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挖掘、整理,积极组织开展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健身活动。进一步加强民族乡村体育设施建设,各级体育彩票公益金留成在使用中向民族乡村倾斜。
  
  16.大力发展民族乡村广播电视事业。2010―2012年,在崆峒区上扬、峡门、西阳回族乡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发展卫星直播广播电视;在大寨、白庙、大秦、寨河四个回族乡实施无线多路数字微波传输工程,提高覆盖率。华亭县的两个回族乡用三年时间,将县城有线电视光缆通达到两乡政府所在地,并建立广播前端,通过有线电视光纤将华亭自办广播及数字电视信号通达到民族乡,辐射到周边村社,广播电视覆盖率达到98%以上。
  
  五、切实加强对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17.健全促进民族乡村发展的长效机制。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把加快民族乡村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促进民族乡村发展规划,明确年度发展目标、任务和扶持计划,每年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落实促进民族乡村发展的办法措施。一要建立健全民族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市上成立民族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研究促进民族乡村发展的办法和措施,组织协调有关单位为民族乡村帮办实事。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民族乡村发展的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上有关规定,市委、市政府每五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二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管理机制。要把促进民族乡村发展纳入对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各县(区)也要把民族乡村发展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落实。三要建立健全对口帮扶机制。由市、县(区)分管领导牵头,每年分别在民族乡村召开帮扶现场会,由有关部门现场衔接和确定帮扶项目及资金,集中解决民族乡村发展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18.加强民族乡村基层组织建设。要按照《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根据民族乡村实际,切实选好、配好民族乡村领导班子,建好基层党组织,不断增强民族乡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民族乡村党员和干部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理论对谈、实践锻炼等形式,抓好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调查研究的能力、管理民族事务的能力、维护团结稳定的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在发展经济、扶贫济困、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19.充分发挥民委委员单位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民委委员会制度,进一步明确民委成员单位的职责,每年召开民委委员单位会议,及时总结促进民族乡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经验和做法,通过项目带动、对口帮扶、现场办公等方式,充分发挥民委各成员单位参与、帮助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职能和作用。市民委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年初做好衔接安排,年底进行考核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对确定的项目、资金和相关工作,要按年度提出具体实施计划,与市民委衔接后,下达实施,确保落实到位,使民族乡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20.形成促进民族乡村发展的合力。市、县(区)统战和民族工作部门要搞好综合协调,提出促进民族乡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财政部门要为民族工作部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发改、扶贫、水利、林业、农牧、交通、建设、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电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扶持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社会各界要关心支持民族乡村发展,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在全市上下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主管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民族乡村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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