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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建设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由各级财政资金资助购置的科研仪器及形成的可公开的科技成果和科技数据等科技资源向民营科技企业开放。发挥政府在公共科技资源供给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完善“一网两库”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国有大型企业技术中心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加快建设一批面向民营科技企业的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等公共技术创新平台,服务民营科技企业技术创新。 (三)组织动员科技人员服务民营企业。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带技术带成果深入中小型民营企业开展项目对接、技术服务、专利代理等服务,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市级科技计划优先安排和支持由科技人员和所服务企业联合申报的科技项目,促进资金、人才、成果等各类创新要素向民营科技企业集聚。 二○一○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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