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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9]28号
【颁布时间】 2009-04-02
【实施时间】 2009-04-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重大决策听证等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四月二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务信息多样化的需求,努力打造一个行政效能高、服务本领强、工作作风硬、人民群众满意的政府,确保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以下简称“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等规定,认真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努力打造高效政府、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务实政府、廉洁政府,建设和谐昆明。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切实做到重大事项让公众知晓,重大决策让群众参与,丰富参与意见和建议的社会群体构成,拉近政府与公众的距离;进一步落实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最大限度地充分了解民情、集中民智、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从制度上保证把各级行政机关的决策和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做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和服务机制,及时、高效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多样化的需求,畅通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实现昆明市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
  
  (二)公开公正原则。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过程,为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提供条件。
  
  (三)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注重实效和效率,严格遵守时限规定,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方便、快捷服务。
  
  (四)监督问责原则。坚持权责统一,实事求是,严格行政问责,保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实施范围
  
  市、县(市)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五、工作重点
  
  以政务公开和行风政风民主评议为重点,打造廉洁政府;以倾听民意、兴办实事为重点,打造服务政府;以科学决策、提高执行力和落实力为重点,打造务实政府;以优化发展软环境为重点,打造高效政府;以制度建设为重点,打造法治政府。
  
  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行政机关在作出重大决策前组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增强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重要事项公示制度--行政机关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时和决策后的实施过程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真实地向社会公开行政机关实施的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重点工作通报制度--行政机关在推进重点工作过程中和工作完成后,向社会进行通报,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并监督其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政务信息查询制度--行政机关通过丰富和完善各种政务信息查询平台,及时、高效地满足社会对政务信息的多样性要求,最大限度地保证民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六、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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