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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哈尔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办综[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2-04
【实施时间】 2010-0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5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2010年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征地拆迁拆违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验收阶段(2010年4月15日-2010年4月25日)。市直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完成征地拆迁验收、净地交接工作;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兑现奖惩。
  
  五、工作主体和责任分工
  
  (一)项目建设责任主体
  
  项目建设单位为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按时办结建设工程、相关配套工程和安置用房建设的前期审批手续,保证工程项目如期实施。
  
  2.根据实际情况,与征地拆迁责任主体共同对项目进行征地拆迁摸底,认定征地拆迁任务量,并依据补偿政策,科学合理确定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包干费用,签订征地拆迁包干协议,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负责应由项目建设责任主体承担的被拆迁人回迁安置及公企单位补偿安置等相关事宜。
  
  (二)征地拆迁拆违责任主体
  
  项目所在区政府为征地拆迁拆违责任主体,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根据《哈尔滨市征地拆迁拆违工作方案》(哈办发〔2009〕17号)确定的工作格局,具体负责组织征地拆迁和被拆迁人回迁安置工作,并负责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安全、稳定和信访工作。
  
  2.受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委托,负责征地拆迁拆违资金使用和管理,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资金。
  
  3.按照包干协议规定时限、标准完成征地拆迁拆违工作任务;严格执行房屋建筑拆除安全管理规范,确保文明施工,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制订维稳工作预案,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妥善解决征地拆迁拆违中的各种矛盾,确保征地拆迁拆违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三)保障责任主体
  
  市直有关部门为保障责任主体,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市建委负责项目征地拆迁拆违工作的统一组织、综合协调和督办检查工作。
  
  2.市城乡规划局负责征地拆迁安置、规划手续审批工作,对经审批但未按要求建设或规划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工程进行调查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配合拆迁工作;监督指导私建滥建工程拆除工作;涉及征地和违章建筑的认定、查处工作。
  
  3.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征地拆迁安置等用地手续审批工作;指导相关区完成集体土地征迁工作。
  
  4.市拆迁办负责办理拆迁许可证等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区完成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
  
  5.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未经审批的违法建设工程进行调查,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配合相关区政府完成拆除工作。
  
  6.市交通局负责办理长江路打通工程前期手续;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所属企事业单位拆迁动员工作。
  
  7.市政府法制办、市维稳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监察局、哈尔滨铁路局和市供热、供水、供气、供电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全力做好征地拆迁拆违相关工作。
  
  六、组织领导
  
  成立哈尔滨市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征地拆迁拆违保障领导小组,负责2010年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征地拆迁拆违及安置工作。
  
  组长:王世华(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魏伟(市政协副主席、市建委主任)
  
  季卫国(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房产住宅局局长)
  
  组成人员:由市建委、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住宅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信访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哈尔滨铁路局及相关区政府、市城投公司、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哈西办等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委(道路拓宽改造办公室),内设5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市建委牵头,由市直有关部门、相关区政府、城投公司等部门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对征地拆迁拆违工作的综合协调、情况统计和宣传报道。
  
  2.监督考核组。市监察局牵头,由市公安、财政、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产住宅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组织征地拆迁拆违工作的公务人员进行效能监察,对参与私建滥建的公务人员进行查处,并核验、认定有关证照。
  
  3.征地指导组。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由各相关区政府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指导协调集体土地征迁工作。
  
  4.拆迁指导组。市拆迁办牵头,由相关区政府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
  
  5.拆违指导组。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牵头,由相关区政府和城乡规划、公安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规划拆迁区域内私建滥建拆除清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七、保障措施
  
  (一)建立服务保障机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由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征地拆迁拆违工作保障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具体负责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征地拆迁拆违工作决策、指导和协调。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按照各自职能制订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对征地拆迁拆违涉及的审批工作实行部门代办制和审批办结限时制。服务保障部门要将工作任务、完成时限落实到具体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指定部门代办人,对项目的申请、办结全程负责,确保各项审批工作按要求时限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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