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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切实落实全市加快工业调整振兴的战略规划,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加快重点工业企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推动重点工业企业对接资本、资源和政策,大力推进企业进行技术改造、自主创新、产业升级、战略重组、制度管理创新、节能减排,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产业支撑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实现我市工业平稳较快发展,打造区域经济文化高地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在全市工业企业中,着力抓好15家大企业的培植、30家强企业的培育、60家新特企业的扶持。105家企业2009年企业户数、营业收入、利税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总数的3.3%、28.9%、29.1%。2012年,力争105家重点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利税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36.4%、49.3%以上。 (一)15家大企业发展目标。到2012年,争取5家企业年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或利税10亿元以上,10家企业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或利税5亿元以上,15家大企业的销售收入、利税占全市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对全市经济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30家强企业发展目标。到2012年,30家企业要成为技术设备先进、创新能力强、竞争优势突出、盈利能力较强、年利税过亿元的财源支柱企业。企业主要产品进入行业前3名,力争成为行业冠军,充分体现我市工业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三)60家新特企业发展目标。到2012年,60家新特企业要立足主业,突出“专、精、特、新”,努力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管理水平,企业规模和装备技术水平明显提升,行业排名和市场占有率大幅提高,主要指标实现翻番,成为全市工业发展新的增长极。 通过加快培植15家大企业,重点培育30家强企业,着力扶持60家新特企业,尽快形成一支大企业率先发展,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突出,新特企业快速膨胀的骨干企业梯队,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引领、辐射和集聚作用,从根本上提高我市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财政支撑力,到2012年,全市纳税过亿元的企业从目前的11家发展到30家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抓好现有涉企优惠政策的落实。认真落实国家、省“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重点抓好市级已出台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关于当前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意见》(德发〔2009〕10号)和《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快工业发展的意见》(德发〔2007〕14号)以及《德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重点培植十五家大企业的十条规定的通知》(德政发〔2008〕5号)等政策规定,相关部门抓紧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涉企优惠措施落到实处。 (二)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加快发展。各重点工业企业要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快产品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物资采购、市场营销、能耗计量等环节的技术改造,加快信息技术、现代管理技术与企业生产的融合,全面提高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支持重点企业加快高新技术的应用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和装备的开发生产。鼓励有条件的重点工业企业延伸扩展研发、设计、信息化服务业务,为其他企业提供服务。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发挥产业龙头作用,依托主导产品,搞好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通过大中小企业产业链合作,合理分工,带动形成一批优质产品基地,带动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积极推进重点工业企业主辅分离,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加快推动现代制造业与现代生产性服务业联动发展。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加快提升自主创新水平,加大项目投入,争创品牌,争取上市,增强重点企业在产业发展优化升级中的支撑和带头示范作用。 (三)支持重点技改项目建设。对重点工业企业提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市场前景好、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优先给予支持,各金融单位要优先给予贷款支持。发改、经委、环保、安监、国土等部门对重点工业企业的项目要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尽快办理投资立项、环评、能评、安评、土地等审批手续,促进项目加快建设。对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重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各级政府在用地上应重点支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抓住机遇,及时组织筛选储备一批重点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搞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力争更多的项目资金列入国家、省计划盘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