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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陇南市政府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2-04
【实施时间】 2010-02-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6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及落实2010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责任的通知

[接上页]

  第五件 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建设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等办法,解决5500户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武都区1600户,宕昌县490户,文县480户,康县580户,成县560户,徽县515户,西和县475户,礼县670户,两当县130户。由杨全社常务副市长负责,市建设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六件 安排社会就业1.2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2000人,解决200所边远乡村学校教师缺额问题。
  
  包括3项:
  
  第1项:安排社会就业1.2万人。武都区1515人,宕昌县1190人,文县1392人,康县1218人,成县1377人,徽县1352人,西和县1278人,礼县1517人,两当县741人,市直420人。由王学东副市长负责,市人社局主办,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高校应届毕业生年末就业率不低于80%。由王学东副市长负责,市人社局主办,市教育局、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协办。
  
  第3项:解决200所边远乡村学校教师缺额问题。武都区35所,宕昌县25所,文县25所,康县25所,成县15所,徽县20所,西和县15所,礼县35所,两当县5所。由王学东、杨秋红副市长负责,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主办,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七件 加大地方财政投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标准,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提高到工资总额的6%,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2万元提高到4万元,实行大病医疗补助。
  
  由王学东副市长负责,市人社局主办,市财政局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八件 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补助标准从80元提高到120元,达到每人每年150元,相应提高报销标准。
  
  由杨秋红副市长负责,市卫生局主办,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九件 为全市78所乡镇卫生院配备救护车和增强乡镇卫生院的急救能力。
  
  包括2项:
  
  第1项:为全市78所乡镇卫生院配备救护车。武都区17辆,宕昌县6辆,文县10辆,康县4辆,成县6辆,徽县8辆,西和县13辆,礼县7辆,两当县7辆。由杨秋红副市长负责,市卫生局主办,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增强乡镇卫生院的急救能力。完善并推行乡村卫生院急救工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配备专业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统筹急救资源,保证急救工作正常开展。由杨秋红副市长负责,市卫生局主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十件 新建“五保家园”152所和提高 “五保户”集中供养率。
  
  包括2项:
  
  第1项:新建“五保家园”152所。武都区33所,文县20所,康县28所,成县10所,徽县30所,西和县26所,两当县5所。由何兴林副市长负责,市民政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提高 “五保户”集中供养率。由何兴林副市长负责,市民政局主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十一件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和改造200个食品加工小作坊。
  
  包括2项:
  
  第1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一)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落实环境卫生、生产资源、原辅材料、生产加工、产品、人员、检验、包装及标签标识、贮运和质量管理等10个方面的主体责任;(二)集中开展调味品(酱醋)、纯净水、豆制品、白酒等食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打击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重点对调味品、饮用水、豆制品、白酒等地产食品开展专项检查;(三)围绕《食品安全法》和实施条例,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由崔景瑜副市长负责,市质量局主办,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2项:改造200个食品加工小作坊。由崔景瑜副市长负责,市质量局主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协办,各县区政府实施。
  
  第十二件 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加强环卫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年内力争使九县区城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成投用,切实改变城区脏乱差。
  
  (一)成县、武都区建成城区污水收集管网,确保污水处理项目通过验收并达标排放;西和县、康县按期完成城区污水处理工程。(二)九县区全面建成城区垃圾卫生填埋场,配套完善道路、清运车辆、垃圾收集点等设施,使垃圾卫生填埋场投入正常使用。(三)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全市绿化覆盖率达到27%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以上,污水处理率武都区、成县达到60%以上。(四)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重点整治城区主干道路、建筑工地、集贸市场、园林景点、亲水平台、居住小区、企业和学校周边地段、城乡结合部、车站、广场、城市出入口等区域的脏、乱、差。(五)在公路沿线乡镇和村组开展卫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解决粪土乱堆、柴草乱垛、垃圾乱倒、脏水乱泼、畜禽乱跑的“五乱”问题,集中实施村庄发展上治散、农民建房上治劣、基础设施上治缺、村容环境上治脏、村庄绿化上治少的“五治”工程;街巷达到硬化、绿化、美化,完成“三清三改”(清粪堆、清土堆、清柴堆,改厨、改厕、改圈),不断改善人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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