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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大力开展好工程质量管理专项治理行动,着力解决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施工监理不严格的问题。重点治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完善法规制度,保证工程建设质量。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要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有关各方责任主体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质量责任,创新工程质量监管机制,完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建设单位要根据设计、施工方案,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及时解决问题;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质量安全要求,认真落实质量安全防护措施;整顿规范工程建设监理行为,监理单位要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体系,选派有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保证专业配套、人员到位。要深入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有效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省厅将组织经常性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督促各地认真开展在建工程质量隐患排查,切实消除质量隐患,确保工程质量。 二O一O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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