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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编制市级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区域规划。在深入调研和开展规划前期课题的基础上,市规划办组织编制《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按程序报送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发布实施。专项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工程进入市重大重点项目库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由市规划办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市规划办、市发改委或其他市直有关部门牵头编制,市规划办按程序初审平衡后报市政府审定发布。行业规划是“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重要支撑性规划,指导本行业中长期发展,由市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进行编制,经市规划办按程序衔接平衡后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办发布实施。市级区域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区域的专题展开和细化,是发展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规合一”的规划,通过规划将该区域的发展提升到市级战略层面,以便于从全市角度安排该区域的发展任务和发展项目。市级区域规划由市规划办组织市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和县区(开发区、新区)联合编制,报市政府审定后发布实施。全市规划体系和部门分工由市规划办统一下达。 (五)编制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十二五”规划。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编制各自县区(开发区、新区)的“十二五”规划。规划纲要以全市“十二五”的总体发展目标和发展任务为基础,在编制过程中,应就规划涉及的重要目标、重大产业、重点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内容,与市规划办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其中需要市支持的政策、项目均应通过论证。 (六)分解规划目标任务。“十二五”规划纲要正式通过发布后,市规划办组织对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进行分解报市政府下发,并组织动态监测和进行中期评估。 四、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为规划部署准备阶段(2009年12月)。市政府转发“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成立相关机构,落实规划经费,规划办人员集中到位,正式开始运行。征求专项规划条目,着手编制全市规划体系目录。启动对“十一五”执行情况的系统评估。成立规划智库,提出规划纲要前期课题并选择专家团队。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成立相应机构。调研先期需要纳入国家、全省总体规划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项目,报省“十二五”规划办。 第二阶段为规划前期研究阶段(2010年1月-6月)。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前期重大课题研究,进行规划调研,完成“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的初步分析评估。开展规划工作培训,下达“十二五”规划编制计划,形成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思路,进行规划纵向和横向的前期沟通和衔接。组织对若干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专题进行研究和编制,举办相关研讨活动。启动市重大重点项目库建设。 第三阶段为规划思路起草阶段(2010年7月-9月)。对“十二五”规划体系内各类规划目标和重点进行集中衔接和初步平衡,对规划纲要前期重大课题组织验收并对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对规划涉及的特别重大的项目组织评审。对“十二五”规划纲要涉及的重要问题组织深化性专题调研,组织起草完成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和框架。 第四阶段为规划具体编制阶段(2010年10月-12月)。完成行业规划和县区(开发区、新区)规划纲要,基本完成专项规划、完成市级区域规划总体思路。在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编制,报市委、市政府审核。完成市重大重点项目库框架建设。 第五阶段为规划纲要报审发布阶段(2011年1月-2月)。《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按法定程序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由市政府发布实施。 第六阶段为规划深化完善阶段(2011年3月-10月)。组织行业规划与人大批准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全面衔接,全面深化完成各专项规划和市级区域规划编制,规划完成报审后及时发布实施。分解“十二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任务,下达落实。 五、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评估。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各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评估,特别要对“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说明没有完成的原因,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