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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10]34号
【颁布时间】 2010-02-03
【实施时间】 2010-02-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07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在城市客运行业开展服务质量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服务质量规范年”活动的开展,各公交、出租企业要做好对企业员工的宣传动员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的宣传、组织和信息报送工作,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公交、出租企业要认真对照各项规范和标准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加强日常管理,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积极倡导文明行车、安全营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各公交、出租企业按照“服务质量规范年”活动要求,积极主动地加大企业形象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电子屏幕、公交车车视TV等多种形式,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
  
  (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合作,综合运用市长信箱、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电子警察监控等信息平台反映、采集的数据、资料、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切实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市客运统管办负责在高峰时段安排工作人员到各公交调度站、公交车站进行抽查,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公交线路进行重点检查,配合交警部门对公交车不走专用道、闯红灯、逆行、违法变更车道等行为予以教育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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