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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服务质量规范年”活动的开展,各公交、出租企业要做好对企业员工的宣传动员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活动的宣传、组织和信息报送工作,切实抓好活动的组织和落实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公交、出租企业要认真对照各项规范和标准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加强日常管理,不断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积极倡导文明行车、安全营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促各公交、出租企业按照“服务质量规范年”活动要求,积极主动地加大企业形象宣传,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电子屏幕、公交车车视TV等多种形式,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 (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合作,综合运用市长信箱、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电子警察监控等信息平台反映、采集的数据、资料、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切实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市客运统管办负责在高峰时段安排工作人员到各公交调度站、公交车站进行抽查,对群众意见较大的公交线路进行重点检查,配合交警部门对公交车不走专用道、闯红灯、逆行、违法变更车道等行为予以教育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