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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Ⅲ 除Ⅰ、Ⅱ级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土地(不包括尾矿坝、金川公司冶炼厂)。 住宅 Ⅰ 西起延安路至距北京路500m 处向南,平行北京路延伸至公园路以北50m 处向西南,平行公园路延伸至永窑路以西50m 处折向东南,穿越公园路,至公园路以南50m处平行公园路延伸至距北京路200 m处折向东南,平行北京路延伸至距兰州路250m处折向东北,穿越北京路至北京路以东100m 处折向西北,平行北京路延伸至距金川路100m 处折向东北,平行金川路延伸至建设路以东100m 处折向西北,平行建设路延伸至公园路以南100m处折向东北,平行公园路延伸至杭州路折向东,平行新华路延伸至宝运巷延长线折向北,垂直穿越新华路延伸至新华路以北250m 处折向西,平行新华路延伸至长春路以东230m处折向北,平行长春路穿越延安路沿宝星巷延伸至延安路以北550m处折向西, 沿长春路延伸至泰安路折向西至天津路,沿天津路至汉口路折向西至北京路,沿北京路至延安路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 西起规划重庆路平行长春路以北200米处折向南至汉口路100米折向西,平行北京路距北京路70米折向南,平行延安路距延安路170米处折向西,平行北京路距北京路450米处穿越延安路、新华路、南京路折向西南至定级范围线,沿定级范围线至厂前路,平行兰州路距永窑路100米处折向南,平行武威路以南100米处折向东至北京路,沿北京路至贵阳路,沿贵阳路至距新华东路200米处折向东,穿越河雅路、平行河雅路向北至万方工业园区,沿宝品里向西至桂林路,沿桂林路至尾矿坝南边界线,沿尾矿坝南边界线、西边界线折向北至规划重庆路,沿规划重庆路向西、穿越长春路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Ⅲ 除Ⅰ、Ⅱ级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土地(不包括尾矿坝、金川公司冶炼厂)。 工业 Ⅰ 西起延安路与桂林路交界处,沿桂林路向北至新华路折向西,沿金川路向西南北京路,沿北京路向东南至河雅路,沿河雅公路向东北至延安路折向西,沿延安路向西至延安路与桂林路交汇处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 共两块。第一块西起规划重庆路距长春路370米处向南至汉口路折向西,沿汉口路向西至北京路,沿北京路向南至泰安路,沿泰安路向东至长春路,沿长春路向南至延安路,沿延安路向东至河雅公路,沿河雅公路向南至新华东路,沿新华东路向东至福州路,沿福州路向北至泰安路,沿泰安路向西至常州路,沿常州路向北至汉口东路,沿汉口东路向西至尾矿坝东拐点,沿尾矿坝南边界线、西边界线折向北至规划重庆路,沿规划重庆路向西与起点形成闭合线。第二块西起延安路与北京路交汇处向西至规划南京路折向南,沿规划南京路向南至新华西路,沿新华西路与南京路交汇处折向西南,平行永窑路至距永窑路100米处向南至距金川公司培训中心外围墙100米处折向南,沿定线外范围线至河雅公路,沿河雅公路折向东北至河雅公路与北京路交汇处,沿北京路向东北至延安路,沿延安路向西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Ⅲ 除Ⅰ、Ⅱ级地以外定级范围内的土地(不包括商业、住宅、文教集中区)。 永昌县 综合 Ⅰ 西起环城西路与环城北路交叉点,向东沿环城北路至环城西路折向南,沿环城西路至县保险公司外围墙,向东沿规划永昌大街至规划人和路,沿规划人和路至规划解放路与规划人和路交界处,向西穿越规划天时路至环城东路折向南,穿越环城南路至规划环城南路沿东大河林场外围墙至质量检测实验室外围墙,折西南至规划地利街,向西沿规划地利街至县气象站东围墙折向北至加油站,沿粮油贸易公司、医药公司仓库、县四中北围墙至环城西路,向北沿环城西路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Ⅱ 西起规划环城西路与规划景前路交叉点,向东沿规划景前路至距公园路240米处折向北至虹鳟鱼养殖场东围墙,沿虹鳟鱼养殖场围墙至北海子公园北围墙,沿北海子公园北围墙、东围墙至金山路与规划景前路交叉点,向东沿规划人和路至碳化砖厂折向东至交警支队东围墙,向南至规划永昌大街,沿规划永昌大街向西90米处折向南至规划解放路,向西沿规划解放路至距规划人和路60米处折向南至规划环城南路,向南沿规划环城南路至规划环城东路100米处折向南,穿越规划地利街至连霍公路,向西沿连霍公路至距规划武当路70米处折向北,沿规划武当路至规划卓越路折向西,沿规划卓越路至规划环城西路,向北沿规划环城西路与起点形成闭合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