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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精神,大力推进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建设,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重庆市国家级统筹城乡信息化试验区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8〕241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总体目标,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为目的,以提高农民信息应用能力为重点,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整合涉农信息资源,统一标准,加强协作,全面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农村社会事务、农民及农民工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应用,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规划农村信息化体系建设目标,整体部署建设任务,分阶段逐步实施到位。 ――示范带动,全面推进。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注重实效。 ――政府引导,企业参与。政府出台信息惠农政策,企业制定优惠资费标准,降低使用门槛,按照市场原则建立高效运行模式。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服务‘三农’”的推进模式,到2012年,形成符合我市统筹城乡建设发展要求的农村信息化体系,明确各方职责,相互协作,统一标准建设,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市场化运营机制;农村信息化总体应用程度居全国领先水平,全市100%乡镇、90%行政村实现电子办公(政务信息化),全市2000家涉农企业、合作社实现信息化管理(商贸信息化),80%以上的农户获得信息化服务(民生信息化)。 (二)阶段目标(2010-2012年)。 范围 指标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政务信息化 乡镇覆盖率 70% 90% 100% 行政村覆盖率 50% 70% 90% 商贸信息化 涉农企业/合作社覆盖数 600家 1000家 2000家 民生信息化 农户覆盖率 30% 50% 80% 覆盖农户数 220万户 360万户 580万户 三、主要任务 (一)搭建互动平台。 在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共同打造信息采集、信息发布两大互动平台。 1.信息采集平台。 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交换和共享平台实现涉农部门资源交换与共享,在全市统一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框架下,建立农村信息化资源目录体系,整合有关部门的涉农信息资源,收集农户、涉农企业的信息需求,开放涉农信息资源共享接口,规范涉农信息采集、编辑程序,确保信息收集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建立“市―区县―乡镇―村”四级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站和信息员作用,实现信息及时采集上传。通过市场机制,充分调动信息服务企业的积极性,拓宽来源渠道。充分发挥涉农专家作用,建立全市统一的涉农专家库。 2.信息发布平台。 规范涉农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和信息传递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各通信运营企业、广电企业资源优势,实现涉农信息发布渠道全覆盖。适应农村环境条件和农民使用习惯,支持多种接入手段,利用短信、彩信、声讯、视频、网页等多种形式,方便农户通过手机、固定电话、信息机、电脑、电视等多种终端获取服务信息。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支持在边远农村优先开展三网融合试点服务,降低使用成本,提高优质化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现有农业信息综合门户网站和专业涉农门户网站,丰富网站内容,建立信息更新制度,确保信息质量,完善网站功能,方便用户浏览信息,提供信息发布渠道,增强信息搜索能力。搭建市级有关部门、专家与农户的交流平台,及时反馈涉农企业、农户提出的信息需求,实现信息互动。 (二)完善应用功能。 1.政务信息化应用。 利用互联网推进镇村政务信息化,延伸政务外网覆盖范围,实现镇村电子政务办公和政务公开,同时利用信息化开展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农村信息便捷发布和政民互动,帮助当地特色产品上网,实现“乡镇基层政府及村民自治组织+农户”、“政府部门+农户”等服务模式。 2.涉农企业、合作社信息化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