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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创新形式,突出特色 把创新贯穿于活动的始终,既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和省直工委提出的要求和方法、步骤,做到“规定动作”高标准启动、严要求推进、高质量落实,确保不走过场;又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精心设计“自选动作”,拓宽活动思路,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活动有新意、创特色、见成效、出经验。 (四)分类指导,加强督查 机关党委要加强对各单位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注意发现、总结经验,保证活动的健康开展,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主动与新闻媒体联系,及时报道活动开展进展情况、做法和经验,及时推介安监系统干部的先进典型和事迹。 各市州安监局可参照省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活动开展情况按规定报送省局机关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