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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焦 炭 吨 0.97140 焦炉煤气 万立方米 5.71400-6.14300 高炉煤气 万立方米 1.28600 天然气 万立方米 11.00000-13.30000 原 油 吨 1.42860 汽 油 吨 1.47140 柴 油 吨 1.45710 热 力 百万千焦 0.03410 电 力 万千瓦时 ----- ------ ---- 1.22900 其 他 吨标准煤 1.00000 能源合计 当量值 吨标准煤 0.00000 填报负责人:填报人:填报人联系方式:填报日期: 说明: 1、表(一)按2009年与2010年第一季度分别填报一份;在表(一)基础上,企业选填表(二)~(五)相应自查表。 2、能源合计=∑某种能源×某种能源折标系数,各种能源参考折标系数采用能耗限额标准规定值。 3、企业使用的能源品质不同时,尽按实际化验的热值加权平均后折算成标准煤。 4、外购热力按蒸汽的压力、温度的焓值折算。 5、本表未包括的能源品种,可另行添加,并根据统计部门要求归并入相应能源品种内。 附件5: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自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企 业 名 称 单位地址 法人单位代码 邮编 法 人 代 表 联系电话 能源管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 编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安装地点 年运行小时 是否淘汰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