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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责任部门:市综治办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民政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残联、沙坡头区各镇(乡) 责 任 人:田仲锋、葛生玉、张虎、付成林、徐明山、马自祥、马建兴、陈贵贞、马英、肖延平、沙坡头区各镇(乡)镇(乡)长 (三)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护力量和设施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保卫机构,成立由1名校领导和2名以上教师组成的校园安全巡查组,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安全巡查。配齐配强学校专职门卫或保安人员,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学校配备1-2名门卫或保安,1000-3000人的学校配备2-4名门卫或保安,3000人以上的学校配备5名以上门卫或保安。配备电警棍、橡胶棍等必要的防护器材。农村中心完小以上学校、市区中小学、幼儿园要安装视频监控和入侵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建立学校110报警系统。要加强门卫值班,强化门卫管理,进一步落实学校内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物品的进出询问、登记、准入制度,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学生活动区域。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市公安局 责任人:葛生玉、张虎 (四)统一学生到校时间。教育部门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教学实际,本着既有利于同类学校学生统一上学、放学时间,又有利于缓解交通压力的原则,分别统一市区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上学、放学时间;要教育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到校离校,对提前到校的学生,各学校每天要安排值班教师和门卫管理人员及时开门让学生入校;对于迟到的学生,学校要加强教育,不许拒之门外。各学校要建立学校上学、放学安全管理校领导、教师值班制度,专门负责学生到校、放学时间段校门内外的安全管理工作。小学生上学、放学必须佩戴小黄帽。放学时按照班级学生居住范围编组,持路队旗遵守交通规则出行。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责 任 人:葛生玉 (五)建立警、校共同管护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深入开展“警纠校处”活动,学生上放学随身携带《安全卡》。公安部门在市区各中小学、幼儿园每天上、放学时段安排2名警察,负责维护学校及周边地区的治安、交通秩序,对社会闲散人员恣意闹事、拦路要挟学生和向中小学散布不良言论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威慑犯罪。在重点路口、地段要安排警察值勤、巡逻,护送学生,确保中小学生上、放学人身安全。要进一步落实法制副校长责任制,法制副校长要发挥法制宣传、安全教育、治安管理的职能作用,积极帮助学校解决安全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配合部门:市教育局 责 任 人:张虎、葛生玉、朱耀民、党宝杰 (六)加强校园通道安全管理及应急演练。各相关部门要指导学校切实加强校园楼梯通道的安全管理,配齐消防设施,安装、调试应急照明灯,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中小学防震防火应急撤离演练及应急宣传教育方案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开展好五次大型防震防火应急演练活动,同时要强化师生上操集合、放学疏散等重要环节的上下楼道安全管理,防止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对确因楼层高、通道少,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撤离的学校,要规划增设室外楼梯;要按照国家建设标准对教学楼防护栏进行加固维修,确保防护栏高度达到或高于国家规定标准,并符合国家消防安全标准。要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积极阻止和检举在防护栏上玩耍和有翻越迹象的学生。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公安消防支队、人防办、地震局 责 任 人:葛生玉、赵德明、李 军、张存福 (七)加强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尤其要加强体育课、活动课的安全教育管理。任课教师要在课前向学生讲明安全注意事项,对学生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要提前做好防范,并进行示范讲解,配齐体育保护设施,采取规范的安全保护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体育设施要及时进行加固维修,确保学生在教育活动中不受伤害。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责 任 人:葛生玉 (八)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各学校要明确饮食卫生安全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关于食品采购、保管、烹饪及食堂卫生、灶具消毒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卫生健康规定,禁止闲杂人员出入食堂,严格饮用水源、开水炉管理,严防食品、饮水中毒事件发生。任何个人和部门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同意、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等手续,不得在校内经营食品、冷饮等商品。学校要教育学生不在校外流动摊点购买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