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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东方公司 小计 工行 中行 建行 农行 交行 开发行 进出口行 农发行 其它行 小计 华融公司 长城公司 信达公司 东方公司 栏目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总计 1994年项目 1 2 3 小计 1995年项目 小计 1996年项目 小计 1997年项目 小计 1998年项目 小计 1999年项目 小计 2000年项目 小计 2001年项目 小计 2002年项目 小计 2003年项目 小计 2004年项目 小计 2005年项目 小计 2006年项目 小计 2007年项目 小计 2008年项目 小计 2009年项目 小计 填表人: 实施依法破产国有企业情况表 填表单位: 日期: 时 间 项目数量 (个) 涉及职工人数(人) 资产总额 (万元) 累计亏损额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资产变现 (万元) 补助资金 (万元) 合计 在职 离退休 栏目 1 2 3 4 5 6 7 8 9 1994年-2007年6月1日 2007年6月1日-2009年12月31日 填表人: 附件3: 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基本情况表填报说明 一、填报范围 本报表填报范围包括1994年-1996年,按照国发[1994]59号由各试点城市批准实施的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1997-2009年,按照国发[1997]10号等文件,由国务院批准并经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政策性关闭破产项目。不包括三峡建设委员会实施的项目、军队武警部队政法机关实施的项目。 二、填报依据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和中央企业填报的1994年至1996年试点期间,由各试点城市组织实施的政策性破产项目,应依据各试点城市政府(或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批准的文件按年度顺序填报;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和中央企业填报的1997年及以后组织实施的政策性破产项目,应依据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批准文件按年度顺序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