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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文字号】 建人劳函[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1-22
【实施时间】 2010-0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27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09年度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情况的通知

[接上页]

  补贴资金总额(元)
  
  补贴资金标准
  
  (元/人)
  
  2009年实际
  
  
  
  
  
  
  
  
  
  
  
  
  
  2010年计划
  
  
  
  
  
  
  
  
  
  
  
  
  
  表6
  
  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情况
  
  截止日期:2009年12月31日
  
  
  
  
  
  指标名称
  
  创建情况
  
  组织建设
  
  资金投入
  
  
  
  学校数量(所)
  
  参训农民工数(人)
  
  证书发放(本)
  
  党组织
  
  (个)
  
  团组织
  
  (个)
  
  工会组织
  
  (个)
  
  政府投入
  
  (万元)
  
  企业投入
  
  (万元)
  
  
  
  2009年实际
  
  
  
  
  
  
  
  
  
  
  
  
  
  
  
  
  
  
  
  2009年总量
  
  
  
  
  
  
  
  
  
  
  
  
  
  
  
  
  
  
  
  2010年计划
  
  
  
  
  
  
  
  
  
  
  
  
  
  
  
  
  
  指标解释
  
  (一)表1、表2中,“生产操作人员总量”系指:本地区从事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一线生产操作活动的工人(含农民工)总数。
  
  “建筑类”系指:房屋建筑工程、土建、安装、装饰装修、机械施工、古建等类别所含各工种培训、鉴定人数。
  
  “市政类”系指:市政工程、道路、供水、园林、燃气、环卫等类别所含各工种培训、鉴定人数。
  
  “其他类”系指:除表中所列外,由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管的其他工种岗位培训、鉴定人数。
  
  (二)表3中,“培训基地”系指:经各地审定确立的开展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的机构,包括培训中心、职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高等职业学校等。
  
  “鉴定机构”系指: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并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可或经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考评员”系指: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培训、考核,并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可或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培训、考核,授予考评员资格的技能岗位鉴定考核人员。
  
  “普工”系指:从事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生产活动,但未达到国家确定的技能等级的生产操作人员。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系指:从事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生产活动,并取得国家确定的相应职业技能等级的生产操作人员。
  
  “培训”系指: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参加普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技能等级所应具备的职业技能应知、应会培训和安全生产、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培训等。
  
  “鉴定”系指:由鉴定机构组织的,对经过技能岗位培训的生产操作人员的考核;鉴定人数为参加技能岗位鉴定的总人数,含未通过鉴定的人数。
  
  (三)表4、表5中,“培训基地”系指:经认定为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或开展示范工程建设类技能培训的机构。
  
  “培训任务”系指:各地承担示范工程、阳光工程的培训任务总人数。
  
  “转移就业”系指:各地在示范工程、阳光工程培训后实现转移就业的人数。
  
  “补贴资金总额”系指:各地示范工程、阳光工程培训享受的专项财政补贴资金总数。
  
  “补贴资金标准”系指:各地示范工程、阳光工程培训享受的专项财政补贴资金是人均多少元,如补贴标准有多个,请逐一列出。
  
  (四)表6中,“证书”系指:向经农民工业余学校培训的农民工发放的普工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数量。
  
  “2009年实际”学校数量系指:2009年当年新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数量。
  
  “2009年总量”学校数量系指: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共有农民工业余学校数量。
  
  “2010年计划”学校数量系指:2010年当年计划新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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