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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司发通[2010]10号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29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30.围绕中心工作适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咨询、演讲、文艺晚会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1.善于发挥法制文艺的教育功能,组织开展法制文艺作品创作和评比,利用各种渠道推出一批法制文艺精品。
  
  五、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保障
  
  3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地方各部门各行业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
  
  3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评先树优工作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34.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不断调高经费保障标准。
  
  35.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
  
  3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情况清楚,制度完善,档案齐全,管理规范。
  
  37.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简报或刊物,及时反馈信息、上报各类报表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总结,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理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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