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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号
【颁布时间】 2010-01-06
【实施时间】 2010-01-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0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2号――关于更正部分已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

为便于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障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海关总署决定对部分已公布的商品归类决定进行文字更正(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更正的商品归类决定
  
  
二○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
  
  更正的商品归类决定
  
  
  
  
  
  序号
  
  归类决定编号
  
  发布日期
  
  商品税则号列
  
  商品名称
  
  英文名称
  
  其他名称
  
  商品描述
  
  归类决定
  
  修订内容及原因
  
  
  
  1
  
  W2005-113
  
  
  
  23.09(可归入税号:23.09/30.03/30.04)
  
  含有抗生素的预混料
  
  Premixes containing antibiotics
  
  
  
  粉状,预混料中含有抑制球虫病的抗生素,在焙烤小鸡的整个育肥阶段中饲喂。成分(每公斤):diclazuril(活性成分)5克、聚乙烯吡咯烷铜2克、氢氧化钠0.5克、除去部分蛋白质的大豆粗粉992.5克。
  
  (档案2633)
  
  考虑到配制饲料中添加少量的活性成分和该产品的成分符合税目23.09的条文(三)对“预配料”的描述,委员会一致同意将其归入税目23.09。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
  
  文件号:41.100H/5、40.552、41.128。
  
  1997年HSC第十九次会议。
  
  修订内容:修改“商品描述”栏目中的“焙烤”为“培育”。
  
  修订原因:文字表述不当
  
  
  
  2
  
  Z2006-0007
  
  2006年11月22日
  
  0404.1000
  
  乳清粉
  
  
  
  
  
  根据海关化验鉴定结果,该商品灰分8.35%、粗蛋白含量12.7%、脂肪含量5.5%、蔗糖含量1.4%、乳糖含量为71%,不符合乳清粉溶解特性。它是用鲜奶提炼奶酪后余下的副料经浓缩干燥制成的,为淡黄色粉末,有奶香味。
  
  根据《税则注释》对品目04.04的解释,该品目包括乳清(例如,去除乳脂及酪朊后留下的天然乳成分)及改性乳清,该品目还可含有添加的糖或其他甜物质。由于税则子目0404.10、0404.90项下我国并未增列子目,《税则注释》中并未对乳清粉作指标限定,根据产品来源及加工工艺,该商品符合品目04.04的商品范围。
  
  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乳清粉”应归入税则号列0404.1000。
  
  修订内容:删除“归类决定”栏目中的“由于税则子目0404.10、0404.90项下我国并未增列子目,《税则注释》中并未对乳清粉作指标限定,”
  
  修订原因:文字表述不当
  
  
  
  3
  
  Z2006-0099
  
  2006年11月22日
  
  2710.1199
  
  异戊烯
  
  Isoamylene
  
  
  
  根据随附资料,商品的主要成分为两种异戊烯异构体的混合物,其中2-甲基-2-丁烯约占84%~86%,2-甲基1-丁烯约占14%~16%,无色透明液体,商品进口后用于生产三锉类农药,主要为三唑酮和多效唑,该商品常压下沸点为38摄氏度,密度(20摄氏度)为0.66千克/升。
  
  “异戊烯”是五个碳原子的液态单烯烃混合物,属于无环烃异构体混合物,不宜参考《税则》税目27.11中关于气态烃的纯度标准。根据第二十九章章注一(二),该商品应归入第二十七章。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及税目27.10的注释,“异戊烯”应归入税则号列2710.1199。
  
  修订内容:将本决定中 “商品描述”字段中的“三锉类”修改为“三唑类”。
  
  修订原因:文字错误。
  
  
  
  4
  
  Z2006-0400
  
  2006年11月22日
  
  7006.0000
  
  耐温陶瓷板
  
  Neoceram n-11
  
  
  
  商品“耐温陶瓷板”(英文名:NEOCERAM N-11)成分为:二氧化硅67%,三氧化二铝23%,氧化锂4%,氧化镐3%,其他3%。该产品获得的生产工艺为:混合原料(Mixing raw materials)-在熔炉中熔制混合(Melting furnace)-添加填料(feeder)-成型(forming)-热处理等-退火-结晶而后获得产品。货物进口后进行以下加工:切割面板、印刷图案、烘烤、粘在塑料件上、安装等。主要用作电磁炉的面板。
  
  该商品为将原料混合、熔融后成型,经后续工艺制得的具有结晶化的玻璃产品,其符合《税则注释》第七十章总注释中关于“微晶玻璃材料”的解释,不应作为陶瓷制品归入税则号列6903.1000。该商品进口状态为圆盘状,有凸起的边缘,表面光亮,可根据所需的规格进行切割及后续加工。根据《税则》归类总规则一,“耐温陶瓷板”应归入税则号列7006.0000。
  
  修订内容:将本决定中 “商品描述”字段中的“氧化镐”修改为“氧化锆”。
  
  
  
  修订原因:文字错误。
  
  
  
  5
  
  Z2006-0171
  
  2006年11月22日
  
  3301.2990或31.06
  
  啤酒花提取液
  
  
  
  
  
  “啤酒花提取液”包含三种产品:一、型号:46~11,为棕色浆状物,有特殊气味。其主要成分为:香叶烯、蒎烯、石竹烯、草烯、桉叶烯、西柏烯、蛇麻酮(β酸)等。二、型号:46~09,为棕色水溶液,有刺激性气味。其主要成分为:水、还原异构α酸钾盐等。三、型号:46~12,为棕色水溶液,有刺激性气味。其主要成分为:水、四氢异构α酸钾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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