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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激励群众性发明创造。大力弘扬创新精神,深入开展小发明、小创造等活动,组织开展优秀专利发明人、技术革新能手、巾帼发明家评选以及青少年发明创造竞赛等,推动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广泛开展,激发全社会发明创造热情。 (二)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7.大力促进专利运用与产业化。设立专利运用与产业化资金,完善专利技术要素参与股权和收益分配政策,引导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完善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资本化出资和质押融资等流通机制。促进一批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专利技术实施与产业化。加快建设各类知识产权转化基地,扶持和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和试点示范园区。鼓励和支持企业利用专利的独占、许可、防御等多重功能,进行专利战略布局,积极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促进专利向标准转化。建立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提升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竞争的能力。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成果向企业转移,提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知识产权实施率。 8.实施品牌战略。大力推进以技术创新为基础,以驰(著)名商标、老字号、知名商号和地理标志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福建名牌产品等为核心的品牌战略,加大品牌宣传,形成品牌效应,扩大品牌的国际影响,提高我省产品的知名度和经济效益。设立企业商标境外注册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商标境外注册、建立境外商标维权和品牌服务机构,提升我省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9.发展版权产业。拓展版权利用方式,促进版权产业化。积极扶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创意产业、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版权相关产业发展,形成版权产业集群。 10.推进植物新品种权运用。设立植物新品种保护专项资金,支持形成一批拥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苗单位,大力推广种植植物新品种,合理调节资源提供者、育种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注重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使品种权人、品种生产经销单位和使用新品种的农民共同受益。 11.重视传统知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与利用。大力挖掘传统知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扶持传统知识的整理、传承和发展,开发我省特色产业。完善传统知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制度,正确处理传统知识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利用和保护的关系,防止资源流失和无序利用。 (三)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12.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机制。健全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建立知识产权专业执法队伍,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条件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效率。各级政府要着力改善知识产权执法条件,切实解决执法人员匮乏、经费短缺和执法装备落后等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假冒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重大案件通报和信息共享制度,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13.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构,积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审合一”的审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案件人民陪审员制度和专家辅助人制度,聘请有关专家组成知识产权鉴定咨询委员会,统一裁判标准,提高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质量与效率。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强化知识产权案件诉讼调解,妥善化解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确保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方面形成合力,严格依法追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14.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和风险管理手段,不断提高海关查获侵权货物的能力,有效打击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外贸秩序。 15.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健全维权援助机制,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工作力度,拓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救济渠道,帮助市场主体依法应对知识产权纠纷。鼓励企业、行业和地区建立知识产权维权组织和保护联盟,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业知识产权公约,组织企业在对外贸易中开展集体维权,形成多元化的维权援助机制。建立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系制度,加强对重点出口企业、支柱和特色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及维权援助工作,提高企业应对知识产权纠纷与贸易壁垒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