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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颁布时间】 2010-01-29
【实施时间】 2010-01-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58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0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局,省公路管理局、省港航管理局、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厅工程质量监督站、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
  
  现将《2010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推动我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九日

  
  
2010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意见

  
  2010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推进交通依法行政为主题,加强交通运输法规体系建设,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素质和整体功能,为全省交通运输业科学发展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交通法规体系建设
  
  一是根据立法规划的要求,加快交通立法步伐。对已列入2010年省政府立法计划的《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江西省航道管理条例》,起草部门要实行目标管理将责任落实到领导和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省政府法制办抓紧完成条例草案调研、协调和审核修改工作,同时主动争取省人大有关部门提前介入,保证条例按期颁布。
  
  二是抓紧制定与交通管理规章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重点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监督管理、运输市场管理、规范城市客运秩序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和管理急需,抓紧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管理规定。
  
  三是要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建立健全征求意见制度,广泛收集民意、推进民主立法,做到在草案的起草过程中广泛征求管理机构、管理对象和相应各方面意见。法制机构要认真履行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职责,重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要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要深入开展以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执法理念教育、引导各级执法单位和广大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动机和目的,这是解决当前执法工作出现的趋利执法、以罚代管等问题的重要前题。
  
  二是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工程”。要整顿执法作风,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中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作为以及乱作为问题。要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仪表、举止、形成端庄严明的执法风气和执法纪律。要以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为重点,组织评查和现场观摩活动,促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履行各项法定程序,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继续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要建立典型案件查比制度,对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作出的处罚案件进行总结,归纳出同类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例,同类违法行为,在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等与典型案例应保持一致或基本一致。切实解决“同案不同罚、合法不合理”等现象。
  
  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要确保取消的行政审批项一律不再审批,下放的项目一律不再拿在手上。对保留的项目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审改办的统一布置为实行网上审批作好各项准备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办事。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要严格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进人用人机制。交通运输部即将下发《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定》,各单位要根据省厅的布置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是完善执法人员录取、培训、考核和管理等制度,为建设一支纪律严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正规化交通执法队伍打下基础。今年还要完成新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各地要通过考试和换证,纯洁执法队伍,将不合格人员予以清退。
  
  二是强化岗前和在岗培训。不仅普通执法人员要坚持岗前培训,新上行政执法岗位的领导也要进行岗前培训。要继续坚持严格教学、严格军训、严格考试的“三严”制度,不断提高岗前培训质量。要进一步加大在岗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重点加强对大批转岗执法人员的培训,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确保执法人员更新业务知识培训达到规定的要求。
  
  三是提高交通执法信息化程度。部将按照“整体规划、统一标准、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在全行业推广应用交通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信息平台和数据中心。各级交通执法部门要密切配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推广应用好交通运输执法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做好执法人员、执法证件、执法案件相关信息和数据的审核、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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