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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州省政府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10]9号
【颁布时间】 2010-01-28
【实施时间】 2010-01-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37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09〕7号),省核工业地质局合并到省有色地质勘查局,原省有色地质勘查局更名为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为省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业务归口省国土资源厅管理。
  
  一、职责调整
  
  (一)根据黔党发〔2009〕7号文件精神,将原省核工业地质局承担的放射性矿产地质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技术工作、放射性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放射性环境评价和放射性环境监测的技术工作以及参与放射性材料(物质)和废渣治理、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职责划入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
  
  (二)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增加对境外开展地质勘查、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服务和矿业开发的工作职责。
  
  (三)增加承担有色金属地质资料、工程勘察资料、基础施工资料和放射性地质资料的保管以及开发利用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地质勘查、矿业开发、工程勘察、基础施工和其他产业工作。
  
  (二)拟订有色金属矿产勘查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家和省人民政府下达或竞标承揽的基础性、公益性、商业性地质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水工环境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治理等工作;开展深部矿、盲矿和隐伏矿的地质勘查工作。
  
  (三)拟订放射性矿产地质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技术方案;承担放射性矿产地质勘查工作;承担放射性环境评价、放射性环境监测、放射性材料(物质)和废渣治理有关技术指导工作;参与核应急、核安全管理有关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核工业建设项目有关技术咨询指导工作。
  
  (四)负责地质勘查工程施工、技术咨询服务和矿业开发工作,开展对外经济合作,拓展境外市场。
  
  (五)管理有色金属地质资料、工程勘察资料、基础施工档案资料和放射性地质档案资料,开展科技档案资料的开发利用,提供核资源管理所需的基础信息资料。
  
  (六)开展本系统技术创新、引进、推广和先进理论应用工作。
  
  (七)编制本系统信息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
  
  (八)承担本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
  
  (十)管理所属地质勘查队伍。
  
  (十一)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文稿起草工作;承办党政决议和议定事项督办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工作。
  
  (二)财务处。
  
  拟订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产(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本系统投资管理工作;拟订内部审计制度,指导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承担本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地质矿业处。
  
  拟订有色金属矿产勘查开发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地质项目的立项、设计、勘查、开发和技术开发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地质项目的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四)核地质管理处。
  
  承担核资源勘查项目立项、设计审核和项目管理工作,参与组织核地质报告和核地质科研开发成果评审、验收工作;承担已探明铀矿监控工作;协助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矿权审批的有关核地质技术审核工作;联系核工业放射性地质矿产资源行业部门工作。
  
  (五)对外合作处。
  
  承担境外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承办境外探矿权、采矿权申办以及项目承接等业务管理工作;承担境外项目资金申请和管理工作。
  
  (六)经营管理处。
  
  拟订多种经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与市场相适应的多种经营发展战略和多种经营调整方案;承担多种经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工作;检查多种经营开发项目和技改项目执行情况,对国有资产投入实施追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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