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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商务安字[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1-27
【实施时间】 2010-01-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0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二0一0年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接上页]

  各区县商务委(局)、安监局要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人防、物防、技防工作建设,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科技水平。要向科技要安全,要舍得投入,要通过提高经营单位人防、物防、技防能力,全面增强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提升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水平。
  
  三、认真履职,强化安全生产“三方责任”的落实
  
  安全生产监管是法律法规赋予政府监管部门的职责,市商务委、安监局、综治办要积极引导区县各部门整合资源,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格局。
  
  各区县商务委(局)、安监局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将监管责任进行细化和分解,并认真落实。要认真总结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和综合治理的成功经验,在年内对属地规模以上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达到全覆盖;要认真推行对辖区内3000平米以上新张商业经营单位进行开业前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加强对2010年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研究、分析和预测;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城乡结合部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工作的频次和力度;要按照商务行业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要求,坚持做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局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的工作。
  
  要继续采取措施督促商务行业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督促继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针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岗位和环节,强化安全管理;二是指导行业经营单位增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针对性,落实从业人员“一岗双责”制度,从报告、事故处置、组织疏散、应急救援等方面,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三是指导行业经营单位开展实战性应急演练,增强应急演练的针对性,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通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使经营单位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要充分发挥、调动行业经营单位员工和平安建设志愿者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生产隐患问题,保障行业安全发展。
  
  四、勇于创新,拓宽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模式
  
  各区县商务委(局)、安监局和综治办要进一步固化“平安奥运”和“平安国庆”安全保障工作成功经验,继续在企业中推行“双员制”、“邻里守望”、“网格化管理”、“实名制”安全生产群防群治的管理手段。继续组织开展好商务行业平安建设志愿者工作,在2009年招募的近24000名商务行业平安志愿者的基础上,进一步在行业经营单位内扩大招募的范围和数量,并充分发挥行业平安志愿者的作用;要创新工作模式,将规模以下商业零售、餐饮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延伸到街道、乡镇和社区,借助街道、乡镇等基层综治队伍的力量加强商务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步理顺对小商店、小餐馆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求得行业安全监管的最优效果。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是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区县商务委(局)、安监局和综治办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渠道,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分层次、分行业面向企业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关爱生命健康,关注商务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继续强化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教育取得实际效果;继续推行对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ABC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健全培训机制,完善培训制度,逐步建立市、区县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三级培训管理体系,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体系,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利用《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和《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实施三周年、《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促销活动管理规定》实施两周年等有利时机,借势、借力,多渠道、全方位的做好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形成群策群防、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局面。
  
  市商务委2010年将继续推行对不同业态的大型商业企业集团进行分类培训指导的工作机制,采取全面检查、重点纠正、集中培训的方式,每月落实一个企业集团,搞好指导培训,在2009年开展集中检查和培训指导的基础上,2010年以大型餐饮集团作为培训指导的重点,全面开展对餐饮经营单位的分类培训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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