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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哈尔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哈政发[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26
【实施时间】 2010-01-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1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3页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和2010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责任落实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2处,解决202个自然屯、12.88万农民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部达到自来水入户水质达标标准
  
  国债资金:4993万元;省匹配资金:2854万元;市匹配资金:475万元
  
  12月末完成
  
  李希荣
  
  市水
  
  务局
  
  赵登峰
  
  市水务局
  
  各区、县
  
  (市)政府
  
  主要
  
  负责人
  
  
  
  革命老区新打饮水井20处和对80个屯的饮水井进行完善配套,使老区未使用的240个已打饮水井中有1/3得到使用。当年可改善7万人的饮水不安全状况
  
  资金总额1900万元市农发资金1300万元、市财政专项资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300万元、市扶贫办300万元
  
  6月份启动
  
  12月末完成
  
  李希荣
  
  市农委
  
  杨靖武
  
  市农委
  
  有关县
  
  (市)政府
  
  主要
  
  负责人
  
  
  
  当年新增受益人口5.18万人,逐步改善农村群众饮水卫生条件
  
  市及区、县(市)分别承担
  
  一季度:开展打井工作;二季度:开始管线安装入户施工;三季度:继续进行管线安装入户施工;四季度:11月组织竣工验收。11月末前完成
  
  张显友
  
  市卫
  
  生局
  
  慕 莹
  
  市爱卫会
  
  各区、县
  
  (市)政府
  
  主要
  
  负责人
  
  
  
  
  
  类别
  
  序号
  
  项目内容
  
  具体工作标准
  
  及预期效果
  
  资金来源
  
  及数额
  
  实施进度
  
  和完成时限
  
  主管
  
  市领导
  
  牵头部门
  
  承办部门
  
  
  
  部门
  
  责任人
  
  部门
  
  责任人
  
  
  
  十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54
  
  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建改造标准化“农家店”400个
  
  坚持农家店基础设施达到“三白一亮”(天棚白、墙壁白、地板白、房屋明亮),商品配送率达到60%以上;逐步完善商品配送中心;基本保障农民安全放心消费,改变村容村貌,增加农民收入,解决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问题
  
  如2010年国家、省继续推进此项工作,省给予扶持资金120万元,市将给予配套资金120万元
  
  12月末完成
  
  张少良
  
  市商
  
  务局
  
  姚劲松
  
  市商务局
  
  市供销社
  
  有关区、
  
  县(市)
  
  政府
  
  主要
  
  责任人
  
  
  
  55
  
  建设农家书屋390个
  
  全市拟建390个,每个书屋投入2万元。通过国家和省检查验收,能够投入使用
  
  390个书屋需要投入780万元,其中市财政拨款110万元,其余670万元由市新闻出版局争取国家、省资金支持及区、县(市)匹配资金解决
  
  一季度制定方案。二季度各区、县(市)按计划选址。三季度进行实地踏查。四季度配送出版物,年底全面完成工作
  
  朴逸
  
  王莉
  
  市委
  
  宣传部
  
  市新闻出版局
  
  张力滨
  
  张鹏
  
  市新闻
  
  出版局
  
  主要
  
  负责人
  
  
  
  56
  
  创建30个市级农村减灾示范村屯
  
  健全减灾管理和组织领导机制;制定村屯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并定期演练;具有较完善的村屯减灾公共设施和器材;积极开展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居民减灾意识普遍提高。提高村屯综合减灾防灾能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财政投入30万元
  
  11月末完成
  
  王莉
  
  市民
  
  政局
  
  赵爱俐
  
  市民政局
  
  赵爱俐
  
  
  
  
  
  类别
  
  序号
  
  项目内容
  
  具体工作标准
  
  及预期效果
  
  资金来源
  
  及数额
  
  实施进度
  
  和完成时限
  
  主管
  
  市领导
  
  牵头部门
  
  承办部门
  
  
  
  部门
  
  责任人
  
  部门
  
  责任人
  
  
  
  十十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57
  
  建设100个造林绿化示范村屯
  
  村屯各项绿化标准。1.村内道路绿化标准:做到乔、灌、花、草相结合,注重树种的多样性。2.村周围护村林绿化标准:村屯四周栽植护村林,宽度不少于3行宽,树种以乡土树种为主。3.水旁绿化标准:村屯内沟、坑泡四周(两侧)及废弃地,采取乔、灌结合方式,全部绿化。4.宅旁(庭院)绿化标准:在农民同意的前提下,每户房前屋后栽植3— 5株果树或观赏树木。5.建设休闲绿地。有条件的村屯,可以建设供农民休闲的绿地。
  
  绿化苗木标准。1.道路绿化标准:针叶树的树高在1米以上;阔叶树的胸径在3.0厘米以上;花灌木,每丛分枝在3个以上。2.护村林、水旁、废弃地等的用苗:根据情况选用,一般应用大苗。造林绿化后,使各村屯达到绿化、美化、香化、彩化的效果
  
  1.资金来源:国家和省、市、区、县(市)及群众投工投劳。
  
  2.资金数额:投资40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由农发资金安排
  
  4月15日前,完成造林整地和苗木准备。
  
  4月16日— 5月底,进行造林绿化。
  
  6月初— 10月末,进行管护抚育。
  
  11月初— 12月底,进行检查验收
  
  李希荣
  
  市林
  
  业局
  
  李学良
  
  市林业局
  
  有关区、
  
  县(市)政府
  
  主要
  
  负责人
  
  
  
  
  
  类别
  
  序号
  
  项目内容
  
  具体工作标准
  
  及预期效果
  
  资金来源
  
  及数额
  
  实施进度
  
  和完成时限
  
  主管
  
  市领导
  
  牵头部门
  
  承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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