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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政府
【发文字号】 甬政办发[2010]16号
【颁布时间】 2010-01-22
【实施时间】 2010-01-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451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宁波市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接上页]

  (一)主抓一个园区
  
  加强规划引导,推进形成“一核多点”的设计产业布局,即重点发展一个核心园区--和丰创意广场,积极完善其它设计创意产业园区,确定各自的特色定位,形成产业互补的发展格局。
  
  加快设计产业核心园区建设。积极推进宁波和丰创意广场建设,完善园区服务管理体系,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努力建成配套服务完善、创业环境优越的国内外知名的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地,吸引世界及国内著名的设计企业、设计团队和设计师在园区落户或设立研发中心,促进工业设计产业集聚发展。
  
  积极推进设计产业特色集聚区建设。在以和丰创意广场为核心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对海曙新芝8号、镇海创e慧谷、江北134创意谷等设计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设计产业集聚区。
  
  (二)办好两大活动
  
  1.工业设计博览会。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总结历年举办经验,以园区为载体,以工业设计大奖赛、设计成果发布交易、设计企业(团队)推介、学术交流为主要形式,吸引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机构和工业企业共同参与,加强合作互动,精心办好“宁波国际工业设计博览会”,使之成为全国最重要的工业设计活动之一。
  
  2.块状经济和新兴产业基地的产业对接活动。重点围绕我市“5+5”产业体系,以政府部门、民间组织、产业园区为桥梁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业设计产业对接会。通过产业对接,建立示范工程,大力开展示范基地、示范项目、示范企业、示范产品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树立标杆。重点开展示范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以项目的形式派发资助经费,并建立监管机制。通过各类示范工程的建设,真正激发制造企业的工业设计投入热情。
  
  (三)培育三大支柱
  
  1.工业产品设计。加强与电子电器、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高档纺织服装等我市重点产业的对接,重点发展家用电器、厨房用品、通讯产品、数码产品、文具、注塑机、机械工具、仪器仪表、医疗器械、汽车及零部件、船舶、高档服装等工业产品的设计与开发,着重做好外观设计、结构设计、功能设计等能力的提升,重点建设各类产品的市场、技术与功能研究等项目,形成产业竞争优势。
  
  2.视觉传达设计。加强与电子电器、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高档纺织服装等我市重点产业的对接,以产品宣传和推广为中心,重点发展广告策划与设计、品牌形象设计、包装设计、展示设计等领域。着重提升印刷、制作水平。巩固报业、广电、出版发行、户外等媒介的广告经营优势,积极开发网络及新媒体广告市场,促进广告媒体市场资源整合,实现优化配置。
  
  3.流行时尚设计。充分利用我市的服装、服饰等产业资源,重点发展时装、饰品、奢侈品等流行时尚产品的设计。在龙头示范企业的带动下,着重培育一批流行时尚设计工作室,积极开展尖端个性化消费品的“定制”服务,形成宁波流行时尚设计集聚点,成为我市打造“宁波设计”品牌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四)做强四个环节
  
  1.设计研究。依托我市的科技力量,以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研发设计部门为主体,合作为方式,联合我市相关政府部门进行采购,重点开展设计产业研究、设计市场调研、设计主题研究、设计技术研究、设计理论及趋势研究等,为提升我市的原创设计能力打好扎实基础。
  
  2.制造企业设计需求发布。针对“5+5”产业基地制造企业的特点,掌握各类产品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以产品设计和推广中的外观设计、结构设计、功能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为重点内容,通过各种信息平台进行需求发布,充分挖掘制造企业的工业设计需求。
  
  3.设计成果发布交易。以网络信息平台、设计创意园区、博览会等为主要载体,以设计研究、创新工业产品设计、旅游产品设计、电脑动画设计、流行时尚设计及设计竞赛作品等为重点内容,大力开展设计成果的发布与交易活动,形成设计专利,并鼓励这些设计成果的拥有者,以知识产权、无形资产、技术要素等作为股份参与交易企业的利润分配。
  
  4.设计成果产业化。鼓励“5+5”产业基地积极引入有产业化前景的设计成果,通过政府和行业协会牵线,与广大相关企业合作,依靠集体力量,对设计成果实行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一体化经营、社会化服务和企业化管理,形成贸工一体化、产销一条龙的经营方式和产业组织形式,加速设计成果的产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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