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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教育和培训力度 (一)各地要建立系统的教育培训制度,继续加强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职业教育、法制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加大对市县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社会中介代理机构新增从业人员、评审专家的培训力度,增强服务意识、廉政意识、风险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采购的能力。 (二)要发挥政府采购协会的服务功能,组织专门力量编写相关培训教材,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职业技术水平考核评价体系。 (三)集中采购机构要建立岗位标准和考核办法,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不断提高集中采购机构专业化操作水平。 七、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和调研 (一)各地要加强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重大问题的调研,深入研究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并针对改革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特别是当前应当着重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围绕如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积极开展相关调研,着重研究支持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扶持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企业发展。积极探索垂直管理部门以及省管在长沙市区以外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问题。 (二)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政府采购网站、报纸、杂志等宣传媒介,加强对政府采购改革中的亮点、焦点、难点等情况进行正面宣传和报道,让全社会了解政府采购、支持政府采购,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深入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全面把握新时期、新形势下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对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大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力度,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着力协调解决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政府采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