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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整合检验资源,加强检验检测。有针对性地加大对重点品种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抽验力度,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可预见性和主动性。各相关监管部门要规范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结果发布,完善检验检测手段,重点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建立覆盖市、县(区)并逐步延伸到农村地区的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收集、报送和管理工作。着力构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推进资源和信息共享,逐步实现检验检测结果互认,避免重复检验检测。 (三)加大监管力度,完善运行机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条件,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和重点地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合格食品要全部下架、退市,责令企业召回。改进监督抽检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追踪溯源、排查举报线索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联合开展监督抽查,相互通报情况,提高监管效率。 (四)加快制度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落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着力纠正执法监管中的不作为、不到位和乱作为问题。健全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快速通报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处食品安全重大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规范食品行业自律,建立诚信体系。加快建立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企业自律为重点、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奖惩有制度的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完善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六)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要把食品安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提供必要的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工作经费,提高执法能力,保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继续坚持食品安全监管“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县、区政府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根据本方案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明确考核指标,逐级落实整顿工作任务和责任。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负责制定相应专项整顿方案,保证整顿措施和人员到位,确保专项整顿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相关配合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密切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工作。 (三)发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整顿。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提高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各部门开展整顿的措施、进展和成效。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行业自律宣传。同时,整顿工作要注意策略和方法,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增强消费者信心。 (四)加强督查评估,确保整顿效果。县、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逐级开展检查和评估。对整顿工作扎实、效果显著的单位要给予鼓励;对食品安全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政府将根据整顿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督查,确保整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