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甘交办[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1-19
【实施时间】 2010-01-19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850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针对今年冬季冰雪天气相对频繁的现实情况,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提前研究部署,制定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一是加强对公路的巡查和维护,保障公路完好。在进行公路维护时,要合理制定施工方案,设立明显标志,引导车辆畅通通行。二是春运期间,车流量大,自驾车出行量很大。各级公路运营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督促公路收费站搞好服务工作,根据交通流量及时增开收费通道,增加收费人员,防止因收费站服务跟不上,引发交通拥堵。三是公路、路政、高等级公路运营部门要做好应对冰雪灾害、道路拥堵的应急准备工作,完善公路保畅应急预案,储备充足的设备和材料,有效应对各种恶劣天气,发生雨、雪、雾天气要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提醒驾驶人员减速慢行,撒播防滑材料,保障车辆安全通行,把恶劣天气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要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路政、运输、交警等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抗冰雪、保畅通”工作,全力保障冰雪天气交通运输的安全与畅通。
  
  五、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服务水平
  
  各级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道路客运市场非法营运行为,切实保障春运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一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力开展道路客运市场秩序专项治理行动。要整治客运市场经营秩序,重点查处“黑车”、不按线路和站点行驶、倒客、甩客、随意涨价、粗暴待客、非法垄断等八种违法违规行为。要整治汽车客运站经营行为,重点查处接纳无证和不合格的车辆进站、乱收费、乱罚款和违法扣证、扣牌、扣车等问题。要整治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检查企业执行客运车辆二级维护制度、安检合格报班制度、驾驶员和乘务员从业资格证检查制度的情况,落实出站车辆登记和驾驶员酒精检测制度。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人员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严明执法纪律,确保执法文明规范,严禁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严格禁止有利益驱动倾向、专门针对外地车辆的处罚行为。三是加强价格管理。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物价部门,贯彻落实《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督促客运企业认真执行票价政策,做好明码标价,维护广大旅客合法权益。同时,要向广大旅客积极宣传新的运价管理机制,防止出现票价纠纷。四是倡导文明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采取多种措施为旅客提供人性化服务,帮助老、弱、病、残、孕旅客解决旅途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持站容站貌和车(船)容车(船)貌整洁,定期洗换座(卧)具,按规定配齐和使用各项服务设备,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五是加强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处理社会投诉。
  
  六、完善预案,做好应急准备
  
  为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确保春运顺利完成,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并完善春运各类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并尽快恢复交通运输正常秩序。特殊情况下,经批准启动应急预案后,使用《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应急保障运力,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运输准备工作,在发生旅客大规模滞留等突发事件,要全力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要高度关注行业稳定工作,及时掌握行业动向,出现不稳定苗头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排查和消除不稳定苗头,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特别是要加强城市公交和出租汽车行业稳定,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和全省、全国“两会”召开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严防病毒通过运输工具传播。
  
  七、加强春运值班、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设立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加强一线值班力量,值班人员要恪尽职守,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运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准确报送各项统计信息。春运期间,各市(州)道路、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在每日上午8时30分前将前一天的《2010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2010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见附件5、6)报厅春运办公室。兰州汽车东站、酒泉汽车站(交通运输部确定的百城百站信息联系站)应在每天上午9:00前向交通运输部报送前一天0:00至24:00的道路客运动态信息,同时抄报厅春运办,严禁不报或漏报。道路客运企业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车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7]264号)的规定,以事故快报的形式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更不得隐瞒不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