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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字号】 甘交办[2010]7号
【颁布时间】 2010-01-19
【实施时间】 2010-01-19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48505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春运宣传工作,成立春运宣传小组,负责辖区春运宣传报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重点宣传春运动态、班次信息、运输组织情况等,对在春运工作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和感人事迹,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厅春运办公室。各市(州)运管局(处)和水运管理部门应将当天的春运情况特别是有代表性的工作以春运宣传信息形式,于16:30前将电子版上报厅春运办公室,每10天上报一份春运宣传短片(3分钟以上,每份宣传短片附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对春运期间不按要求上报春运宣传信息、统计数据、事故快报的,值班期间存在脱班的单位,春运结束后,将在全省通报批评。由于信息不畅,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各级各有关单位应于元月25日前将值班安排、值班电话和信息宣传人员及手机号上报厅春运办公室。
  
  (春运办电话传真随文发布)
  
  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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