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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发[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18
【实施时间】 2010-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2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更加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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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大力推进创业培训,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劳动者的不同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培训;重点开展SIYB创业培训,要严格培训机构、培训教师的认证和管理,规范和统一操作流程,促进SIYB创业培训的健康发展。
  
  五、强化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规范名称、统筹管理、全面保障”的原则,根据促进就业工作发展需要,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公共就业服务资源,明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性质和职能,合理确定和落实人员编制,加强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七)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1.加强基层工作人员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素质。统筹规划,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培训,通过培训提升素质,承担起基础性人力资源保障服务、就业援助和人力资源动态管理等工作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和能力。
  
  2.加强基层队伍建设和管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加强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加强组织建设,明确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职责,制定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制度及工作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基层队伍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作用。
  
  (十八)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加大资金投入,将失业保障金调剂一定比例用于基层平台建设。在2009年基本实现社区信息联网的基础上,以农村为基础,力争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在2011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实现就业服务经办信息化和就业扶持政策补助资金管理信息化。
  
  (十九)开展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岗位信息调查,加强对就业、失业状况的动态监测。启动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岗位信息调查工作,以社区(村)为单位,通过入户调查、登记的方式,全面采集劳动力资源和就业岗位信息,建立劳动力资源信息基础台账,并录入贵州省劳动就业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跟踪和管理,加强失业动态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建立就业岗位信息发布制度,向社会提供更为广泛的人力资源市场信息,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服务。
  
  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二十)加强政策宣传,营造社会舆论氛围。综合利用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宣传政策、解答有关就业问题、报道就业和创业典型事例等方式和其他新颖形式,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宣传中央、省、市出台实施的各项积极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倡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关心和支持促进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七、完善具体政策落实和监督考核
  
  (二十一)充分发挥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和农民工联席会议制度在促进就业工作和农民工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就业再就业工作指导和监督机制。要加强对区(市、县)就业工作的分类指导,为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目标责任监督考核,定期对就业再就业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不力,不能完成工作目标的,要追究责任。
  
  (二十二)本实施意见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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