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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颁布时间】 2010-01-18
【实施时间】 2010-0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4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0年公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四)通讯联络及报告制度。春运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关注春运相关情况,如发现大面积旅客滞留车站或运输途中受阻以及其他突发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安置疏导分流旅客。执行应急任务时,应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五)完善机制,制定方案。担负应急任务的运输企业,应根据本方案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春运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五、应急响应
  
  (一)当启动应急预案时,各小组成员和赋有应急任务的相关单位要反应迅速,立即进入紧急状态,保持手机信号24小时畅通,随时候令。
  
  (二)执行应急任务时,要沉着应对,领导要亲自组织,靠前指挥,加强协调配合。执行重要应急任务时,应指定相应领导跟车随行保障,以保证应急任务圆满完成。
  
  (三)应急临时运输证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核发,与应急派车通知书或省厅支援指令同时使用,不定单位和车号,省内外通行。
  
  (四)有关应急车辆的调用程序及运费结算按《关于印发珠海市运政管理运力应急保障方案的通知》(珠交字〔2002〕004号)文执行。
  
  (五)对执行应急保障任务的车辆,除发现有明显安全隐患外,各辖区运政管理机构应给予通行上的方便。
  
  附件:1.《珠海市2010年应急任务分工及应急运力配置》(略)
  
  2.《珠海市常备应急运力企业负责人联系通讯录》(略)
  
  3.《珠海市2010年春运应急储备运力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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