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2 医疗资料的存放符合要求,门诊处方及住院病历,保存完好;公费医疗处方单独装订。 5分 门诊处方未单独装订,扣1分,住院病历遗失1份扣0.5分 3 配合市公医办管理好医疗软件,做好接口工作;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系统故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10分 信息故障不及时报告,不积极排除的,每次扣1分 4 设立公费医疗窗口(含批价、取药和缴费),并在窗口醒目位置给予标明;医疗高峰时段,工作人员在场负责引导,确保享受人员看病畅通。 5分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分;就诊医院设立公费医疗专门门诊室的可酌情加1分 5 适时上传享受人员医疗信息,上传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擅自停止网络使用或上传虚假治疗信息。 10分 不适时上传信息的扣1分;信息不真实准确的每例扣1分;擅自停止网络使用扣1分 6 每月10日前及时向市公医办报送上月公费医疗记帐经费月报表。 10分 未及时报送每次扣0.5分,不报送扣1分 7 积极配合考核检查工作,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10分 不能根据考核检查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每例扣2分 8 就诊医院应经常进行自查,堵塞管理中的漏洞,纠正不良医疗行为,并做好自查和整改台帐。 10分 不经常进行自查,无自查和整改台帐记录扣2分 9 在享受人员中进行就诊医院的服务态度、医疗质量、收费项目及价格的满意度调查。 20分 满意度一般或以下的每项扣2分 10 设置医疗投诉箱,公布监督咨询电话,热心为享受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享受人员投诉,争取做到无投诉或少投诉。 10分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0.5分;投诉经查实确属院方违规或属院方责任的,每例扣1分 合计 备注:1、考核办法:查阅资料,查看现场。2、每栏考核扣完标准分值为止。 南昌市公费医疗就诊医院就诊管理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单位: 年月 日 序号 考核内容和要求 标准考核分值 评分标准 所扣 分数 实际 分数 1 享受人员门诊需使用公费医疗专用病历,并加盖市公医办钢印;门诊病历记录完整,姓名、性别、年龄、医疗卡号、就诊时间填写清楚、正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清楚;诊断与药品相符,目录外药品写明自费;门诊病历应签署就诊医院及经治医师名称。 8分 不核验享受人员医疗证和专用病历,不填写门诊病历,违规1例扣0.5分;不签署就诊医院及经治医师名称,每例扣0.5分 2 按处方管理规定开药,同种药品原则上不能超过2种,同类药品未使用完不允许重复开药。医师每次接诊后,应主动查看享受人员前一次病历,了解病情及用药情况,结合现有病情适当检查处方用药。单张的门诊处方超200元以及大型贵重检查项目,应由就诊医院的公医办(医保办)审批。 15分 违反处方管理规定,不按规定剂量开药或分解开药的,每例扣0.5分;搭车开药,串换药品的,每例扣0.5分;大处方及大型检查没有审批的,每例扣0.5分 3 严格执行南昌市公费医疗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 10分 超出范围外的医疗费用纳入公费医疗报销目录使用的违规1例扣0.5分 4 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门诊能治疗的病人不收入院;出入院诊断符合率>95%,不得挂床、分解住院。门诊按摩一个疗程限10次以内。 10分 违规1例扣0.5分;挂床、分解住院的,发现1例扣1分;按摩每超一次扣0.5分。 5 住院病历首页填写清楚、真实、准确;医嘱各项检查、治疗及收费记录完整、及时、无伪造;实行医疗收费一日清单制度。出院带药有记录,最多不超过15天量(特殊病种及慢性疾病用药适当放宽至1个月)。按摩医院住院按摩治疗的每人每天不超1人次。 10分 病历记载不清楚、不完整,违规1例扣0.5分,伪造或虚报材料、做假病历扣2分;将个人自负费用变通处理的,发现1例扣1分;住院按摩每天超1人次的发现1例扣0.5分 6 检查必须与病历相符;检查单填写规范,病史、体征、理由、已做检查和治疗填写清楚。同一次住院原则上不应出现重复检查、重复化验现象。 10分 违规1例扣0.5分,检查与病情不符或搭车检查的,每例扣1分;对病人全身普查的,每例扣1分,属重复检查、化验的每例扣1分 7 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标准,不私立项目收费或提高收费标准;收费窗口公布主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使用自费药品和自费诊疗服务项目必须告知病人或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