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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六盘水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府办发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15
【实施时间】 2010-01-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4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六盘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市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六盘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2009年11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规划,对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特区、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客观、深入的分析研究,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我市面临的发展环境,明确发展目标和战略重点,提出相应的政策方向和重大举措,扎实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六盘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全国和全省“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已正式启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的要求,结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146号)精神,为全面部署我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对规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对部门、行业和县(特区、区)规划编制的指导,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编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重要时期。“十二五”规划是积极应对国际发展环境新变化的五年规划;是妥善应对国内外发展新挑战的五年规划;是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新要求的五年规划。我市“十二五”规划是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对于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统筹城乡、跨越发展”的思路,实现全市发展战略目标,有效配置公共资源,发挥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工业化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富民兴市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
  
  编制“十二五”规划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认真分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准确把握市情和发展阶段特征,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着重解决关系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十二五”时期工作的指导方针、主要任务、发展重点、保障措施,使之成为指导全市未来五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
  
  三、编制“十二五”规划的组织领导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各县(特区、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为副组长的“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商务局、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扶贫办、市水利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民族事务局(市宗教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煤炭局、市环保局、市统计局、市安监局、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六盘水供电局、首钢水城钢铁(集团)公司、六枝工矿(集团)公司、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水城矿业(集团)公司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负责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总体协调。
  
  (二)设立“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分管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发展改革委规划科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首钢水城钢铁(集团)公司、六枝工矿(集团)公司、盘江煤电(集团)公司、水城矿业(集团)公司等有关人员组成。“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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