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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赣春运[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18
【实施时间】 2010-01-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4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西省春节运输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各设区市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案件多发路段和地区进行治安综合治理,重点抓好国道和省道的安全畅通,维护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南昌、鹰潭、九江、赣州等春运重点设区市政府要与铁路部门密切配合,开展综合整治,维护好火车站站前广场秩序,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南昌火车站地区,由省公安厅牵头,会同南昌市政府、南昌铁路局组成南昌火车站地区春运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该地区的综合整治。
  
  四、密切部门配合
  
  春运是一项系统工程,做好春运工作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继续开展劳动力市场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职介和编造利用虚假用工信息欺诈民工钱财的行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对民工有序流动的信息引导。公安部门要维护好车站、港口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车匪路霸、票贩子以及其他各种扰乱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协助做好客流的疏导工作。民政部门要安排好贫困地区群众生活,做好城市中尤其是各交通枢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工商部门要重点整顿车站码头门前的流动摊点,防止占道经营阻碍通行。旅游部门要严格规范旅游市场,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对游客及导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教育部门要妥善做好学生寒假归家返校的安排,进行必要安全教育,积极配合铁路、交通运输部门开展预售或代购车(船)票工作。农工部门要配合做好在外务工人员留在当地过春节劝说工作,冬闲时节安排好农田、水利建设,防止农民集中大量盲目外出。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对车站、港口、机场等交通枢纽和车船饮食卫生的监督、检查,有效预防包括甲型流感在内的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电力部门要确保铁路沿线、机场、车站、码头的电力供应。气象部门要加强恶劣天气的预测预报,及时通报给交通、公安等部门,便于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应对措施。
  
  五、提高应急能力
  
  为有效应对春运各类突发事件,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并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做好应急运力和物资的储备工作,做到反应快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合理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铁路部门要充分考虑客流突增、天气突变等造成的客流积压、秩序混乱等状况,落实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置。道路运输企业要利用燃油消费税改革后运力增长较快的有力契机,落实好应急运力储备,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能够有效应对、处置得当。强化水上应急保障,海事、航道部门要加强对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检查和维护,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航道畅通。水上救助部门要加强值班,组织好救助力量,及时救助遇险船只和人员。民航部门要充分做好不正常服务保障预案,确保恶劣天气下服务保障有序进行。公安交管部门对全省公路尤其是高速主干道赣粤、沪昆高速公路要实时监测,当出现低温冰冻、浓雾等异常天气影响通行时,要视情采取限制车速、间断放行、封闭道路等措施,并通过媒体及时发布路况和交通信息,为群众出行提供服务和引导。
  
  六、营造和谐氛围
  
  各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在售票服务、站容车貌、通行秩序、运输信息提供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为旅客出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运输企业要努力提高运输正点率。各汽车客运站要延伸站务服务内容,增设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提前预售票和预售票周期,开展上门售票、团体票预订业务,最大限度地方便旅客购票。铁路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话订票系统和移动售票车,方便旅客出行购票,缓解客流高峰期旅客短时间集中购票的难题。民航部门在遇航班大面积延误时,要妥善做好旅客解释、疏导、服务工作,千方百计想旅客所想,急旅客所急,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确保旅客来得开心,走得满意。
  
  加强市场监管,维护旅客合法权益。各级运管部门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类别)经营和宰客、甩客、倒客、卖客、倒卖车票、使用伪造仿制牌证等违法违章行为,维护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加强价格管理,督促客运企业认真执行票价政策,做到明码标价,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执法行为,严禁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确保执法文明规范。加强对城市客运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出租车乱收费、强行拉客、拒载以及“黑的士”违法经营等行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出租车的服务水平。
  
  宣传部门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春运安全和文明服务情况,及时发布春运动态、运力状况和客票供需、天气预报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方便。弘扬好人好事,批评不正之风,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春运工作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各运输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向社会公布服务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妥善处理旅客投诉和各类纠纷。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设区市春运办要对本部门、本地区的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及时报送省春运办。
  
  
江西省春节运输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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