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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发[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14
【实施时间】 2010-01-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58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工业经济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七)优化所有制结构,创新工业经济改革发展机制。
  
  1.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发展体制改革。深入贯彻《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黔党发[2008]5号)精神,积极配合抓好中央省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加快推进市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对各单位所办国有企业的清理,积极采取兼并、收购、破产等多种形式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垄断行业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健全国有改革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构,加强对已改制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加强企业上市培育,力争遵义钛业股份公司正式上市发行股票,完成航天精工等2户企业上市资料上报,加快对遵运集团公司等7户企业上市培育。完善国有资产重大事项监管机制,切实加强监管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改革改制遗留问题,积极排查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体制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09]12号)以及市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大力促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研究制定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相关配套措施,进一步改革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市场准入等方面的体制障碍,整治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健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融资担保、创业辅导、人员培训等服务体系,实施私营企业培育计划、个体经济发展计划、重点领域扶持计划、工业园区集聚计划、全民创业发展计划等五大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计划。加快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建设,大力促进全民创业,建设创业型城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八)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工业“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
  
  1.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服务。按照“解放思想抓创新、瞄准一流抓发展、求真务实抓落实”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工业经济的领导,提高应对工业经济复杂局面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强化服务,主动深入一线,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工业经济发展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全面完成“十一五”工业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
  
  2.认真编制“十二五”工业发展规划。坚持规划引导发展,落实规划经费,加强“十二五”时期工业发展战略研究,结合资源状况、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科学确定“十二五”工业经济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产业等,全面完成工业“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坚持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相结合,在编制工业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的同时,针对我市的重点产业发展、工业园区建设、循环经济发展等,编制完成工业各专项规划。规划由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和主管部门共同完成,切实增强规划的指导性、科学性和前瞻性,以科学规划引领“十二五”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2010年遵义市工业经济任务指标安排。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2010年遵义市工业经济任务指标安排
  
  
  
  
  
  部 门
  
  全部规模工业增加值计划
  
  (万元)
  
  规模以上白酒工业增加值计划
  
  (万元)
  
  全市技改投资计划
  
  (万元)
  
  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降幅
  
  计划
  
  电煤供应计划
  
  (万吨)
  
  
  
  全市
  
  2910000
  
  1180000
  
  700000
  
  -3.48%
  
  580
  
  
  
  红花岗区
  
  455000
  
  9000
  
  100000
  
  -3%
  
  
  
  
  
  汇 川 区
  
  365000
  
  10000
  
  55000
  
  -3%
  
  5
  
  
  
  遵 义 县
  
  400000
  
  12000
  
  113000
  
  -3%
  
  130
  
  
  
  桐 梓 县
  
  85000
  
  
  
  120000
  
  -3%
  
  110
  
  
  
  绥 阳 县
  
  32000
  
  
  
  15000
  
  -3%
  
  25
  
  
  
  正 安 县
  
  16000
  
  
  
  25000
  
  -3%
  
  
  
  
  
  道 真 县
  
  12000
  
  
  
  10000
  
  -3%
  
  
  
  
  
  务 川 县
  
  12000
  
  
  
  35000
  
  -3%
  
  
  
  
  
  凤 冈 县
  
  17000
  
  
  
  10000
  
  -20.1%
  
  
  
  
  
  湄 潭 县
  
  46000
  
  5000
  
  20000
  
  -12%
  
  
  
  
  
  余 庆 县
  
  80000
  
  
  
  7000
  
  -45%
  
  
  
  
  
  习 水 县
  
  175000
  
  56000
  
  45000
  
  -3%
  
  200
  
  
  
  赤 水 市
  
  115000
  
  1000
  
  25000
  
  -3%
  
  
  
  
  
  仁 怀 市
  
  1100000
  
  1087000
  
  120000
  
  -5.5%
  
  110
  
  
  
  市经贸委
  
  2910000
  
  
  
  700000
  
  
  
  
  
  
  
  市城镇集体联社(白酒办)
  
  1180000
  
  
  
  
  
  
  
  
  
  
  
  市商务局
  
  4500
  
  
  
  
  
  
  
  
  
  
  
  市粮食局
  
  24500
  
  
  
  
  
  
  
  
  
  
  
  市科技局
  
  138000
  
  
  
  
  
  
  
  
  
  
  
  市乡企局
  
  8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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