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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市环保局:负责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 市工商局:负责依法做好淘汰企业的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吊销营业执照工作。 市质监局:负责按有关规定上报注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按有关规定上报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遵义供电局:负责停电和拆除供电设施。 (三)限时完成,总结上报。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遵义市2010年一季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解表》规定的淘汰时限,组织督促拆除生产线(设备就地损毁,不得转卖)。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顺利推进。 1.各县、区(市)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办公室务必将各淘汰企业前后的资料装订成册,即时报送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贸委行业管理科),并于2010年3月20日前报送一季度工作总结。 2.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供电局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执行情况书面报送市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经贸委行业管理科)。 3.市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0年3月底前将全市工作完成情况总结,报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加强督查,公开结果。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组成督查组,于2010年3月16日至3月25日,对各县、区(市)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内容:是否拆除、是否停电,是否吊销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督查行动将邀请新闻单位参加,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5.限批限报,严格责任追究。对到期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区(市),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启动区域项目限批限报措施,直至任务完成。市监察局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 遵义市2010年一季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分解表 行业序号 企 业 名 称 落后产能 (万吨) 淘汰设备(工艺指标) 淘汰数量 淘汰时限 责任人 合计:21户企业, 28条生产线, 132.2万吨产能。 红花岗区(3户,7条线,31.9万吨) 1 贵州遵义湘江钢铁厂 5 50m3高炉 2 2010-1-31 黎治光 15 125m3高炉 2 2010-1-31 2 遵义发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 10T 1 2010-1-31 9 150m3高炉 1 2010-1-31 3 遵义林泰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0.9 18m3 1 2010-3-15 遵义县(12户,13条线,62.9万吨) 4 遵义县国生铁厂 7.6 128m高炉 1 2010-1-31 邓兆桃 5 遵义县同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7.6 128m高炉 1 2010-1-31 6 贵州省遵义县兴发有限责任公司 2.5 50m3高炉 1 2010-1-31 9 150m高炉 1 2010-1-31 7 贵州省遵义县兴鑫铁业有限责任公司 9 150m高炉 1 2010-1-31 8 遵义县永叶钢铁有限公司 9 150m高炉 1 2010-1-31 9 遵义县兴华冶炼厂 1.4 28m3 1 2010-3-10 10 遵义县黔源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3.4 68m3 1 2010-3-10 11 遵义县剑河铁厂 1.4 28m3 1 2010-3-10 12 遵义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1.2 5300KVA 1 2010-3-15 13 遵义宏发铁合金厂 1 6300KVA 1 2010-3-15 14 遵义兴隆铁合金有限公司 1 6300KVA 1 2010-1-31 15 遵义县双龙水泥厂 8.8 2.8×10m 机立窑 1 2010-1-31 道真县(1户,2条线,1万吨) 16 道真上坝冶炼厂 1 6300KVA 2 2010-3-15 樊建明 仁怀市(1户,1条线,8万吨) 17 仁怀市建台水泥厂 8 3×11m 机立窑 1 2010-1-31 杨英 凤冈县(2户,3条线,19.4万吨) 18 凤冈县贵凤水泥厂 15 2.5×8.5m和3.0×11m 机立窑 2 2010-2-28 肖光强 19 凤冈花坪水泥厂 4.4 J2×8 1 2010-1-31 务川县(1户,1条线,4万吨) 20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水泥厂 4 J1.7×7 1 2010-3-15 李珍祥 正安县(1户,1条线,5万吨) 21 正安县桥溪河水泥厂 5 J2.2×8.5 1 2010-1-31 邹国松 注:以上生产线均为2007年至2009年未完成淘汰任务的落后产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