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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朔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朔政发[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1-13
【实施时间】 2010-01-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0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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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善市级旅游质监机构,建立职责明确、监管到位的旅游监管体系;各县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相应建立质监机构或设立专(兼)职质监人员;强化旅游安全监管,优化旅游治安秩序,确保旅游饮食卫生安全,健全旅游安全应急体系,旅游、卫生、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要联合建立旅游安全应急机制,确定一批旅游应急医疗救治、救援服务的定点单位,坚持不懈地抓好旅游安全工作。
  
  树立“旅游兴朔、人才兴旅”的观念,加大旅游人才培养、培训、选拔和引进力度,尤其是加强高层次管理者、新兴业态经营者和职业经理人的培养,加强旅游一线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旅游人才队伍。树立“管旅游必须懂旅游”的观念,加大对各级干部的政策法规和旅游业务培训工作,并纳入市、县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计划之中,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旅游管理干部政策业务培训班。更加注重引进先进的理念、科学的管理和高素质的人才,聘请知名旅游专家作顾问,高标准、高效率地发展朔州旅游产业。抓好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培训,抓好景区景点、星级饭店、旅行社的规范服务工作和导游人员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以人性化、品牌化、标准化、信息化为基准,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推动旅游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五、规划实施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本《规划》要求,尽快制订《实施细则》,并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区要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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