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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主要措施 (一)构建大招商体系。加强招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市政府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市委书记任第一主任,市长任主任,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为副主任,各县(市)区、市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招商引资重大事项。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招商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督查落实。强化县(市)区和省级开发区的招商主体作用。各县(市)区和徐州经济开发区要围绕全市招商工作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招商责任,加大招商力度。一是强化招商引资“进位争先”主体责任。各地都要树立招商引资落后一切皆落后的观念,开展“对标找差”活动,选准赶超目标,落实赶超措施,使招商引资在全省的位次与综合经济实力排位相匹配。二是强化招大引强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三重一大”项目,组织专门力量,力争年内取得重大进展。各县(市)、贾汪区和徐州经济开发区要重点围绕新型工业化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策划项目、对接项目、落实项目。重点办好省级经济开发区,提升项目承载力、产业集聚度和经济外向度。四个主城区要以商贸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为主攻方向,实行按功能、按规划、按重点项目招商,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升特大型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三是强化项目推进的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和徐州经济开发区都要采取切实措施,在项目跟踪、土地供应、手续办理、项目服务等方面实行责任制,排出一批项目,进行重点推进,力争取得明显进展。加强与市直部门的衔接,积极承接部门引进的项目,确保这些项目尽快落地。提升专业招商队伍的水平。按照市委、市政府“1120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深入推进“人才强商”,促进专业招商。加强对现有“1120工程”人员的培养,加快优秀招商人才的引进步伐,建设一支熟悉国家政策、精通招商业务、了解客商心理、善于沟通协调,善操作、会落实、能创新的专业化招商队伍。进一步完善专业招商队伍的选拔、培养、管理、考核、激励和业务指导等配套措施,切实提高招商人员的待遇,对业绩突出的招商人员在职务上实行提拔重用、在经济上给予重奖,充分调动专业招商人员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其在招商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落实市直部门的招商责任。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承担招商任务,全力促进本领域的招商工作。产业牵头部门还要按照相应职能负责全市重点产业重大招商项目的策划包装和产业招商的组织协调工作;其他部门要强化招商服务工作;市政府各驻外机构要转变工作职能,把招商引资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牢固树立全市招商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和“招商没有局外人”的观念,整合各类资源,构建市、县(市)区、徐州经济开发区和市有关部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组织有序、科学高效”的招商组织网络体系,全面推进“联动招商”,形成招商合力。 (二)健全招商机制。建立重大招商项目领导包挂制度。对每一个重大招商项目,做到“四有”,即:有一位包挂领导,有一个牵头单位,有一套招商方案,有一笔招商经费,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建立主要领导定期拜访重要客商制度。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定期拜访重要客商,每年度分别不少于50人次。建立招商项目信息备案流转制度。通过市招商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将部门有效招商项目信息报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并流转到相应县(市)区和徐州经济开发区;同时,鼓励县(市)区、徐州经济开发区之间招商项目信息相互流转。建立招商项目筹备制度。各产业牵头部门要加强产业研究,积极策划包装一批重点招商大项目;对重大项目要及早立项,抢占审批先机,提高审批速度。进一步完善市与县(市)区、徐州经济开发区两级“招商引资项目库”,根据项目发展情况,不断充实更新项目库内容。 (三)创新招商方式。发展中介招商。按照《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中介招商服务体系的意见》(徐政办发[2009]37号),加快推进中介委托招商,努力实现中介招商新突破;加强对市政府经济发展顾问和招商顾问的管理,制定出台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其在招商引资中的作用。推广网络招商。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徐州经济开发区招商网络,力求以详实、丰富的内容,全方位反映我市的投资政策、产业优势、发展动态和重点项目等各方面的情况;完善网上招商信息公告、在线招商推介、网上信息收集等电子政务功能,拓宽招商途径。强化以商招商。充分利用在徐客商资源,宣传介绍徐州的投资环境和招商信息,实现“以商招商”、“以外引外”的良性互动;尽快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组建徐州商会,整合各类人脉资源,为我市招商工作提供支持和帮助。高度重视招才引智工作,努力形成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两手抓、齐头并进的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