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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积极探索建立草原生态补偿机制。自治区每年从煤炭价格调节基金中提取10%、两权价款平衡预算50%之中提取10%,专项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和牧民生产生活补贴。有条件的盟市每年也要从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和两权价款中提取一定的比例,用于草原生态保护和牧民生产生活补贴。 合理确定自治区与盟市资金配套比例,除上述有明确规定之外,其余各项惠牧政策所涉及的经费,根据各盟市经济发展水平,由自治区财政部门将全区12个盟市按照人均财力划分为3∶7、5∶5、7∶3的比例,由自治区与盟市共同承担。 各级人民政府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促进牧民增收、提高牧民生活质量创造条件。自治区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积极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各项惠牧政策落到实处。各级监察和督查部门要加强对牧民增收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切实保护好牧民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