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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各级政府要重视项目的组织实施。自治区经委要将项目投资任务分解到各盟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抓项目上要热情不减、力度不减、要求不减。各盟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项目招商、抓投资落实、抓各项优惠政策的兑现,力争盟市重点工业园区投入同比增长30%以上,保持全区工业投入稳定增长的良好态势。 (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强化节能减排和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继续整合关闭小煤矿、小冶炼、小选厂、小硅铁、小电石、小水泥等落后产能,积极推广国家推荐的50项节能技术,认真做好“千家企业”和年耗能10万吨标煤以上企业的节能目标考核。2010年,全区淘汰落后钢铁产能150万吨,30万吨以下小煤矿全部退出市场;万元GDP能耗下降4%以上,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积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力争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单位达到10户以上。建设一批既有行业代表性又有地区特点的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推进粉煤灰、脱硫石膏、矸石、尾矿资源利用工作。 加强矿区地质环境治理、矿山沉陷区治理和煤田灭火工作。2009年至2011年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其中煤田灭火专项资金2亿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3亿元、沉陷区治理及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2亿元、资源型城市转型专项资金1亿元。要加强露天煤矿复垦绿化工作,建设生态友好、环境友好的新型矿区。2010年年底,煤田火区1/3达到熄灭标准、1/3达到控制标准,规划治理项目全部按期开工。 (六)加强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向纵深发展。 1.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积极推动煤炭、冶金、化工、农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信息化改造,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等新兴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应用信息技术。继续抓好对50家重点企业“两化”融合工作的指导,积极推动呼和浩特“两化融合”创新试验区实验基地建设工作,继续抓好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中小企业信息化统一应用平台的试点工作。 2.大力推进信息产业发展。积极促进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通信业、信息服务业的发展,尽快使信息产业成为我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和新的支柱产业。继续加强呼和浩特电子产品制造业基地和包头内蒙古软件园区建设,并在政策上予以扶持。 3.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动电子政务的广泛应用,实现信息资源在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间的交换、共享和公开。完善全区应急联动指挥信息系统,提高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反应能力。加快“网上审批”和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继续深入推动“网上审批”、“并联审批”和“一站式”电子政务建设。力争2010年年底实现全区所有盟市“一卡同城”的目标。 2010年,自治区基本建设预算安排信息化建设投入2000万元,用于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内蒙古宏观经济监测与管理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建设。 (七)加强工业生产调度,保证工业经济健康运行。 1.抓好相关政策落实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208项减轻企业负担的税费减免政策。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出台的一系列资源配置政策,重点支持大型装备制造、大型新能源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鼓励风力发电企业和自治区内重点风力发电设备生产企业联合开发风场资源。按照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原则,为自治区确定的重点项目做好用地服务,保障重点工业项目用地指标。各盟市要积极帮助企业做好重点项目环评、水资源利用及相关配套手续的申报和审批工作。 2.抓好电力调度供给工作。进一步强化发电量计划调控目标管理,平衡电力供需矛盾,保障电网安全、平稳、有序运行。按照自备电厂自发自用原则,进一步规范自备电厂运行管理。继续推进并扩大电力多边交易,建立电力大用户直购电的长效机制。2010年,力争大用户直购电企业达到30户,年交易电量150亿千瓦时,占地区用电量的20%左右。各有关电网公司要大力挖潜,超前服务,确保自治区工业用电的正常供给。 3.抓好重点企业和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铁路局的联系与沟通,做好协调调度系统的有效衔接,争取2010年新增铁路运力6000万吨,其中呼和浩特铁路局新增铁路运力4000万吨。自治区经委要会同呼和浩特铁路局公布中西部地区重点“白货”企业和煤炭企业名单,切实保障重点企业重要物资的运输。要加强与沈阳铁路局、哈尔滨铁路局的沟通和衔接,做好有色金属、粮食、化肥和进口物资的运输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中西部地区电煤供应长效机制,煤矿企业必须优先保证自治区内电煤供应。进一步完善成品油运输长效机制,鼓励中石油、中石化内蒙古销售呼和浩特分公司与神华集团、伊泰集团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推动煤基合成油就地消化,缓解中西部地区成品油铁路运输和保供压力。保证重点企业产品运输,保证“白货”运输比例达到30%,保证自治区内电煤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