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政府
【发文字号】 湘政办发[2010]1号
【颁布时间】 2010-01-08
【实施时间】 2010-0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7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4部委局《关于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监[2009]157号)精神,巩固我省煤矿整顿关闭成果,促进煤炭工业结构调整,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加快煤炭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加快煤矿规模化和规范化建设,促进煤炭工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工作思路。提高门槛、严格准入,打击非法、淘汰落后,资源整合、提升能力;以大管小、提高水平,明确责任、严格监管。
  
  (三)工作目标。通过深化煤矿整顿关闭、兼并重组、技改扩能、管理强矿,到“十一五”期末,再关闭淘汰一批小煤矿,全省70%以上的煤矿年设计生产能力达到6万吨及以上,其他煤矿达到3万吨以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年设计生产能力不低于6万吨,促进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继续关闭资源枯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煤矿
  
  (四)加强煤炭资源开采管理,继续保持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无证开采、以采代探和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同一煤矿1年内发现2次超层越界行为的,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应作出关闭决定,并按标准关闭到位,各颁证机关应及时吊(注)销其相关证照。2010年底前不再设立新的煤炭探矿权,不再批准新增煤炭采矿权招拍挂计划。相邻矿井资源整合前,被整合矿井必须先关闭、后整合,并且达到统一开发、扩大规模、延长服务年限的要求。
  
  (五)停止向资源枯竭小煤矿特别是国有矿区范围内的小煤矿新增资源。资源枯竭的储量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商省煤炭局、湖南煤监局按国家有关要求确定。原则上不得以资产整合方式异地开办接替矿井。已基本完成煤矿整合技改任务的市州,其辖区内已经省政府批准进行招拍挂块段要申请作为接替矿井开发的,要按照“关一开一”的原则,按标准先关闭应关闭矿井,且接替开发块段煤炭资源量必须满足9万吨/年矿井设计生产能力要求。
  
  (六)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被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凡发生重大以上死亡事故或生产能力6万吨/年以下(含6万吨)的煤矿发生较大死亡事故的,生产能力6万吨/年以上的煤矿发生2次较大以上事故的,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作出关闭决定(各地可根据实际严于此标准),并按标准关闭到位,各颁证机关应及时吊(注)销其相关证照。
  
  (七)对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且依靠现有技术和管理水平难以有效治理的煤矿,依法予以关闭。继续依法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
  
  三、加快工作进度,简化资源整合矿井审批验收程序
  
  (八)对于省政府批准的资源整合方案中所确定的资源整合矿井,各有关部门要在资源审批、项目核准、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安全许可、生产许可等环节,采取部门联合办公、限定时限、“一站式”服务等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尽可能简化合并工作程序。
  
  (九)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按照审批权限,并依据省政府批准的煤炭资源整合方案划定矿区范围;根据资源储量核实及评审备案意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未进行有偿处置的颁发2年期采矿许可证,已进行有偿处置的按实际情况办理。煤矿企业在领取采矿许可证后2年内必须完成采矿权有偿处置及有关法律要件手续,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在此期间不得进行采矿权转让变更,未完成上述工作的,不得正式生产,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
  
  (十)取消整合技改煤矿安全预评价工作,不再单独组织编写、评审(备案)安全预评价报告。
  
  (十一)煤矿整合技改工程完成后,竣工验收及证照变更工作按《湖南省改扩建煤矿(井)竣工验收及证照变更暂行规定》办理。
  
  (十二)严格规范资源整合,提高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水平。整合矿井要严格落实“先关闭、后整合”要求,只保留一个煤矿企业主体、一套生产系统、一套管理班子;要按照设计批复要求,关闭多余井筒。要采用先进适用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优化整合矿井生产布局,按照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进行整合改造,并达到《湖南省改扩建煤矿 (井)竣工验收及证照变更暂行规定》的条件。逾期仍不能完成整合技改任务的,一律依法依规予以关闭。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