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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负责规划统计财务政策研究;组织编制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负责统计调查、经济运行分析和预警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各业务处做好项目管理、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绩效考核和项目库建设等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并组织实施;指导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 (七)市场信息处(科技质量处) 研究拟定市场信息、科技质量政策,编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开展区域间、国际间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制定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场信息项目管理、绩效考核和项目库建设等工作;指导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农产品加工业科技创新体系和质量体系建设;指导企业开展创名牌、创品牌工作;指导全系统信息化服务、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与纪检组合署办公)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人员编制 自治区乡镇企业局(自治区农业产业化发展局、自治区农产品加工局)机关行政编制43名(含纪检监察);局领导职数5名(含纪检组长),其中厅级领导职数2名;处级领导职数2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处领导职数2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