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农牧厅
【发文字号】 甘农牧农[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1-07
【实施时间】 2010-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8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印发甘肃省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3-5月,对省级核发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逐一进行清理;
  
  7月,各市(州)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清理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清理结果于7月30日前报省农牧厅,同时抄送省种子管理总站。
  
  8月,省农牧厅组织对各市(州)清理情况进行抽查;
  
  9-10月,发证机关依法注销或吊销不合格种子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
  
  11月,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公布清理结果,并报省农牧厅备案。
  
  (二)开展种子市场大检查
  
  1.检查范围:春季检查重点为马铃薯脱毒种薯、春小麦、玉米、棉花和蔬菜主要种植区,以及进口油葵、食葵种子的主要种植区,包括酒泉、张掖、金昌、武威、白银、兰州、定西、临夏、天水、陇南、平凉、庆阳等12个市(州);秋季检查范围为冬小麦、油菜主要种植区,包括天水、陇南、平凉、庆阳等4个市。重点检查大型种子集中交易市场及基层(县、乡)种子经营者,县级要检查所有种子交易市场及种子经营者;市(州)级至少检查2个大型种子集中交易市场(每个种子市场抽查不少于15个经营者)和5个基层种子经营者,每个经营者抽查2个种子样品;省级至少抽查2个大型种子集中交易市场(每个种子市场抽查不少于15个经营者)和10个基层种子经营者,每个经营者抽查2个种子样品。
  
  2.检查内容
  
  种子质量:主要检测净度、水分和发芽率等三项质量指标,春季种子市场检查所扦取的杂交玉米种子样品还须进行品种纯度田间同季鉴定(与大田生产同步种植),马铃薯脱毒种薯进行病毒检测。
  
  品种真实性:对春季种子市场检查所扦取的杂交玉米种子样品开展品种真实性鉴定。
  
  种子标签:重点检查种子标签标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规范性。检查内容见附表1。
  
  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重点检查经营证照、经营范围以及经营档案建立、记载和保存情况等。检查内容见附表2。
  
  品种审定及授权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属于未审先推,以及品种名称、审定编号、适宜种植区域、品种退出和授权品种生产商是否经品种权人许可等信息。检查内容见附表3。
  
  委托经营管理:检查委托经营和专门经营包装种子的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经营的种子是否符有质量检验报告,种子经营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种子管理机构种子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
  
  转基因品种:检查市场上销售的杂交玉米以及进口的油葵和食葵种子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
  
  3.工作分工
  
  检查扦样:市级种子市场检查扦样由市(州)级种子管理机构对本辖区的种子质量、标签、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及授权、转基因品种等进行检查、扦样,将相关样品寄送有关检测鉴定机构,并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书面总结报省农牧厅,同时抄送省种子管理总站。省级种子市场抽检由省种子管理总站牵头负责,扦样由农业部玉米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兰州)负责。
  
  检测鉴定:农业部玉米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兰州)或甘肃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承担省级抽检种子样品的质量检测;各市州种子管理机构所属的检验机构承担市级抽检种子样品的质量检测,没有检验机构或检测条件不具备的市(州),可以委托农业部玉米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兰州)或甘肃省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中国水稻研究所和中国农科院作物所等单位承担杂交玉米种子样品品种真实性分子检测任务;农业部种子及转基因生物产品成分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北京)承担转基因成分检测。
  
  4.工作要求
  
  现场检查: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要使用统一检查文书(详见附表1-3),并如实全面记录有关信息,并要求被检经营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检查记录表格一份留存被检经营者,一份由检查人员带回。
  
  样品扦样:要按照《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 3543-1995》规定的程序开展扦样、分样和样品检测工作。扦样单要由扦样人员签字,并由被检经营者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确认。要做好送验样品和备份样品的封缄和标识工作,被检经营者负责人和扦样人员应分别在送验样品和备份样品包装袋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备份样品留存承检机构以备复检使用。对于被检经营者名称与标签标注的生产商名称不一致的,扦样机构必须向标签标注生产商寄送确认函以确认该种子样品的生产商,并保存好寄送凭证和有关证明材料。
  
  结果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种子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查处,要发挥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作用,实行检打联动,及时打击种子违法行为,该罚款的要罚款,该没收的要没收,该吊销许可证的要及时将有关证据材料(包括产品抽样单、检测报告、确认证据等)报送发证机关,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处理结果要及时进行通报并在网上公布。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