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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教育厅
【发文字号】 川教[2010]3号
【颁布时间】 2010-01-07
【实施时间】 2010-01-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68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内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第十三条 学生外出,必须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自觉维护学校声誉。不得猬集街头、嬉笑打闹和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主动给老人、幼童、孕妇、伤病残人和有需要的人让座。
  
  第十四条 学生不得抽烟酗酒、赌博和打架斗殴,不得携带隐藏管制刀具,不得参加迷信活动。
  
  第十五条 学生不得到酒吧、网吧和电子游戏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严禁学生涉足不健康场所。
  
  第十六条 学生不得购买、传看色情、暴力、迷信和低级庸俗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第十七条 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学生仪容风纪检查制度。班级每周、学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学生仪容风纪检查,及时纠正问题并讲评。学校应在学校及周边组织学生仪容风纪纠察,对违反仪容风纪的学生应当劝导其立即改正,对不服从纠察和严重违反仪容风纪的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报告学校按校纪严肃处理。
  
  第六章 作息安排
  
  第十八条 学习日通常保持八小时学习时间和八小时睡眠时间。作息时间表,由学校按本规定及相关规定,依据学校实际和季节制定。
  
  第十九条 学校一日生活。
  
  起床:听到起床信号后,全体学生立即起床,按规定着装,做好出操准备。值班人员按规定履行职责,检查各班级起床情况,若有病号,及时根据情况处理。
  
  早操:除节假日、休息日外,学生每日应出早操,时间通常为30分钟,主要进行队列训练和身体锻炼。除特殊情况和经学校批准休息的伤病员外,学生都应参加早操。听到出操信号后,各班应迅速集合,检查着装,跑步到集合场,由值日教师带队出操。班级结合早操每周进行1-2次着装、仪容和个人卫生检查。学校每季度组织一次会操评比。
  
  整理内务和洗漱:早操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和洗漱。值日学生协助管理人员检查班级内务卫生。学校每周组织一次内务卫生检查评比。
  
  开饭:按规定时间开饭,开饭时间通常不超过30分钟。就餐时应保持安静,遵守食堂秩序,不铺张浪费。
  
  行课:学生应遵守教学计划安排。行课前做好准备,按时提前进入教室(实训场所)。行课中要认真听讲、精心操作,遵守纪律和安全规范,严防事故发生。课间休息时,不得擅离学校。
  
  午休:听到午休信号后,除执勤人员外,学生均应在寝室卧床休息,保持肃静。午休时间可由个人支配,但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值日学生应协助管理人员检查本班午休情况。
  
  课外活动:学校应安排每日不少于1小时的课外活动时间。课外活动应以锻炼身体为主,也可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文体、个人兴趣、打扫公共卫生、绿化美化校园等积极健康的活动。
  
  晚自习:学生应遵守学校晚自习规定。晚自习可按教学计划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安排,也可根据学生实际自行安排学习内容。学校可用晚自习时间组织开展政治学习、党团活动、主题班会等活动。晚自习要有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管理和指导。
  
  点名:班级通常每日点名,休息日和节假日必须点名。点名由班主任组织实施。点名以班为单位在就寝前或者其他时间进行。点名情况应向学生管理部门报告。
  
  就寝:熄灯信号发出十分钟前,值日学生要协助管理人员督促学生放置好衣物用品,听到熄灯信号立即熄灯就寝,保持肃静。
  
  第七章 日常制度
  
  第二十条 学校的例会。
  
  (一)班团会。每周召开1次,由班主任或团支部主持,学生干部、团员或全体学生参加。
  
  (二)年级会。每半月至少召开1次,由年级负责人主持,班主任、学生干部参加,研究总结本年级工作和学生情况。
  
  (三)学生大会。每月或者一个工作阶段召开1次,由校长或校长授权其他校领导主持,全体学生参加,主要是学校负责人通报、传达和布置学习或工作。
  
  (四)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召开的其他会议。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宿舍内务设置。
  
  (一)学生宿舍内务设置应当利于学习,方便生活,整齐划一,符合卫生要求。
  
  (二)学生宿舍内床铺、衣物、日用品和其他物品的放置,由学校按上条原则统一规定。
  
  (三)学生宿舍内只准张贴健康的图、文、像、表。
  
  (四)学校要组织开展文明寝室评比活动。
  
  第二十二条 班级应当建立《班级日记》,由班干部轮值记录本班级重要事项。具体内容规定由学校制定。
  
  第二十三条 请假与销假。
  
  (一)学生外出,必须提前请假,按时归校销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出。学生在行课(实训)时,无特殊事由不得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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