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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财政局: 全面推进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事关财政事业发展大局,是新形势下做好乡镇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强化我省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乡镇财政工作效能,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省厅制定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 江西省财政厅 二○一○年一月七日 附件: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顺应乡镇财政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加强乡镇财政管理,提高乡镇财政效能,根据财政部及我省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当前乡镇财政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推行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精细理财,依托制度建设、规范程序、跟踪监管、绩效考核等手段,全面提升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精准、细致、规范、高效的管理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依法理财。乡镇财政管理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进行,真正体现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要求。二是注重流程设计。要按照精简程序、理清环节、分清责任、明确标准的要求,健全和优化财政管理工作流程。三是坚持分类指导。各地根据财政部和省厅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四是运用科技手段。以“金财工程”为依托,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乡镇预算管理,提升预算执行效能 1、预算编制精细化。各县(市、区)财政局按政策提出所属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财政所根据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在预算编制过程中,要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为目标,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预算内外收支,健全乡镇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建立《行政事业类供养人员管理台帐》,在支出计划中硬化基本支出、细化公用支出、优化项目支出。 2、预算执行精细化。乡镇财政所按月登记《预算支出指标明细表》,严格根据支出顺序、进度和实际需要,拨付各类款项并监督各单位的预算执行,月底编制《财政收支月报》;每年9至10月,根据乡镇收入与支出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乡镇财政收支预算,坚持支出执行按预算,追加支出按程序。 (二)组织协调收入管理,确保应收尽收 1、“两税”征管精细化。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宣传力度;加强与国土、房产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建立健全《“两税”征管台账》,实现“以票控税”,源头控管。同时,协助国税、地税做好相关税种的征管工作。 2、非税收入掌控精细化。每月末坚持对乡镇所属各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收费票据进行核销,严格实行财政票据按月定期结报核销制度。每月编制《非税收入明细表》,对交款单位或个人的各项信息逐一细化,使每月本乡镇非税收入的构成一目了然,促进乡镇非税收入及时入库。 (三)加强涉农资金管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 1、专项资金管理精细化。制定《项目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专项资金工作流程表》,建立《专项资金指标台帐》,对资金的拨付程序进行严格规定,实行资金拨付与项目管理分离,即财政部门管资金、主管部门管项目、行业部门管质量。坚持对项目做到指标单独管理、拨款额度控制、现场勘察监管,从项目启动、进度到竣工验收全程进行监管,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2、“一卡通”资金管理精细化。充分发挥乡镇财政贴近农村、就近监管的优势,对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实施精细化管理。一是建立台帐,将补助对象基础信息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实行动态化管理。对民政优抚、五保户、农村低保、水库移民等一些相对长期稳定的补助对象,可在控管台账中粘贴补助对象照片。二是张榜公示。每次补贴发放必须在财政所和各行政村进行张贴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定期核查。每年定期会同有关站(所)上门走访补助对象,了解核实补助对象的实际生活情况、健康情况、补贴领取情况,防止补贴资金被冒领、套取现象的发生。四是严格纪律。严禁以任何理由扣押农民个人“一卡通”存折,严禁村干部统一代领惠农补贴资金,严禁用减少农民补贴面积的办法抵扣各种费用,严禁虚报补贴面积套取国家补贴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