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二)发扬民主,提高社会参与度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既要体现国家利益,也要反映公众利益;编制规划不仅是政府行为,也是社会行为。要采取多种形式,让公众了解和参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提高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同时,要建立社会公示机制,进一步健全规划咨询制度,聘请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咨询论证和指导。 (三)规范程序,依法编制规划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条例》,对“十二五”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前期工作、立项、起草、衔接、论证、批准、公布、评估、修订和废止等各个环节,要严格执行《规划编制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避免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随意性。 (四)衔接协调,形成合力 各级各类规划要相互做好衔接。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行业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互相协调的原则,专项规划、行业规划要与总体规划衔接,相关专项规划之间要衔接;衔接的重点主要是发展目标、政策目标与手段、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各部门、各单位要顾全大局,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衔接工作。 (五)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 各级各类规划要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工程,从实际出发,科学务实地编制规划,力戒规划内容面面俱到、表现形式单一雷同,无针对性的弊病,使规划在解决实际问题、为人民办实事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强化深度,增强可操作性 规划不能停留在难以考核的空洞口号上,要做好重大项目的筛选和指标论证工作;要继续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设置预期性、导向性、约束性指标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符合规划本身的功能定位;研究提出与树立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全面进步、提高人民生活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指标。 六、编制“十二五”规划的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前期调研阶段) 2010年1月底前下发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各单位组织开展各专项课题的调研,完成专题调研报告,酝酿提出“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框架的初步意见,做好“十一五”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的分析评价工作。 (二)第二阶段(基本思路研究阶段) 2010年2月到2010年5月,研究提出“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各区级规划、专项规划牵头编制单位完成区级规划和专项规划,上报市政府审定。 (三)第三阶段(纲要起草阶段) 2010年6月至2010年9月,根据国家“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编制“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意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汇总区级规划、专项规划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项目的基础上,起草形成《嘉峪关市“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基本框架,组织召开各方面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加强衔接和论证。 (四)第四阶段(规划形成阶段) 2010年11月底前,市发展改革委起草“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经过征求意见、论证、专家咨询等环节,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向市政协通报,提交市人代会审议。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主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全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政府相关部门组成(见附件1),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规划编制和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二)组建专家队伍。聘请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全市“十二五”规划专家咨询组(见附件2),负责对全市“十二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草案及相关专项规划进行咨询论证,出具论证报告。 (三)落实规划经费。按照国家统一要求,规划编制工作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局列入预算。 附件1: 嘉峪关市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郑亚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张静昌 副市长 成员: 刘铁柱 市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 李玉杰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局长 曾俊礼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副主任 张成东 市建设局局长 李亦军 市经委主任 李勇 市旅游局局长 王吉明 市商务局局长 王克勤 市交通局局长 石晓辉 市科技局局长 刘德胜 市教育局局长 朱兴有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