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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支持服务“八大经济区”建设,支持区域产业集群化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产业和企业提高竞争力,现就构建“八大经济区”工商部门区域执法合作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八大经济区”建设目标,从提高工商部门执法维权和服务的效能出发,以助推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为切入点,构建工商区域执法合作机制,实现履行职能与支持“八大经济区”建设的有机统一,全力支持服务“八大经济区”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政策措施。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落实省工商局关于支持服务“八大经济区”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在统一的政策范围内开展执法维权和服务协作。 (二)遵守法律法规。要把执法协作与依法行政有机统一起来,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开展执法协作。 (三)开展横向协调。要注重局际沟通,加强横向协调,开展跨局合作,实现局际联动。 (四)强化信息支撑。要以信息合作为纽带,通过执法信息的联网应用驱动执法合作。 三、主要任务 (一)统一执法平台 信息的共享应用是执法协作的核心要素。要充分发挥执法维权平台的作用,运用工商执法维权业务信息处理系统,开展信息采集分析、执法调度、日常监管、年度检验、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办,保证执法维权业务信息得到统一处理和应用,构建执法协作的信息基础。 (二)统一执法尺度 执法尺度的统一是建立区域经济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政策环境的重要环节。要以有利于培育和促进市场主体健康成长为目标,在宣传法规政策、组织法规政策的实施、执行强制处罚、开展维权等行动过程中,统一口径和自由裁量的尺度,塑造公平公正的工商执法维权形象,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统一服务标准 在助推区域经济发展,培育区域产业集群,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过程中,要突出执法的服务功能,侧重运用法规政策宣传、组织法规政策实施、开展行政指导等主动性的执法手段。要以登记窗口建设为重点,开展好“于雪梅式”服务窗口创建活动等方面工作,从作风、方式、程序、手段、设施等方面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标准。 (四)统一专项执法行动 专项执法行动涉及面广、步骤明确、重点突出、时限和整体效果要求严格,是检验和衡量工商部门整体协调水平和执行能力的重要内容。专项执法行动要统一指挥和调度,在目标、步骤、手段、力度、时限以及信息处理各方面保持高度一致和协调统一,全方位实现专项执法行动的目的。 (五)联合开展市场主体分析 把握区域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和脉络,向政府和企业提供市场主体情况分析的信息服务,为政策制定和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是工商部门支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服务手段。同一经济区域的工商机关要共享区域内的市场主体信息,开展市场主体情况的横向比较分析,汇总区域市场主体情况,形成区域市场主体总体情况分析报告,为把握区域经济发展状况提供基本依据。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和协调 1.省工商局统一负责“八大经济区”执法协作的领导,各业务处室根据职能分工具体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和监督本条线在各区域的执法协作。 2.建立同一区域各市地工商局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八大经济区”同一区域内的工商部门实行局际联系会议议定制度,在政策服务措施、执法协调、案件查办等方面以及重大事件决策上达到协调统一。 3.同一区域内各市地工商局的业务主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组成本条线执法合作的跨局协作的日常协调机构,在省局相关业务处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4.按照业务条线制订跨局协同执法行动方案和区域性重大事件联合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开展本条线区域内的跨局协作。 5.要积极开展执法合作的宣传,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二)加强衔接和协同 1.案源、案情信息及处罚结果要及时进行网上警示和通报。 2.查办的外地企业案件要及时将查办结果抄报该企业登记注册工商局,将该企业不良记录记入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信息库。 3.开展跨局管辖案件的协作,对不属于本局管辖的执法维权案件,要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工商局查办;需要协助调查的案件,可委托相关工商局协助调查取证和文书送达,受委托的工商局应认真调查,并及时将调查结果反馈委托方;侵权案件中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可直接向所在地工商机关请求行政处理,递交请求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对符合受案条件的,由本地工商机关向有管辖权的工商机关移交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