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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黑工商发[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1-01
【实施时间】 2010-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744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建立“八大经济区”执法合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三)加强应急处置联动
  
  1.按照统一制订的区域性重大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演练,开展交流研讨,提高预判和处置能力。
  
  2.发现重大事件苗头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并向区域内其他工商局及时通报。
  
  3.按照应急预案及早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做好涉及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的防范、预警、监控和应急处理。
  
  (四)加强统计合作
  
  省局各业务处室要根据“八大经济区”建设发展目标要求,分头制定运用工商职能支持服务“八大经济区”的相关统计指标和统计表格,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支持服务“八大经济区”的统计工作。
  
  (五)强化信息化手段的应用
  
  1.运用信息技术建立网络上指挥、调度、协调机制,实现目标、任务、动态等信息的共享,建立区域信息局际交换专项渠道,保证区域性信息及时实现纵向和横向交换,提高区域性协调能力。
  
  2.建立业务信息管理制度,在保证本单位业务条线信息的采集、归集和应用的基础上,开展区域信息的综合应用,扩宽应用领域。
  
  3.建立数据化的执法规范体系,加强法规数据库建设,规范执法目标和执法行为,减少执法的随意性。
  
  (六)加强法纪监督
  
  1.法制机构要加强对执法协作的综合指导和法制监督。
  
  2.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执法协作的监察,严肃纪律和责任,保障执法协作机制有效运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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